索 引 號 | 0142671915049/2022-00019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2022-08-22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海州區花果山街道“創建 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花果山〔2022〕2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海州區花果山街道“創建 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機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創建工作,根據市政府“扎實 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創建”的要求,以及《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管理辦法(暫行)和《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考核辦法》的通知》(農質發〔2014〕15號)《關于印發海州區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實施方案的通知》(海農安組〔2022〕1號)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2年8月22日
連云港市海州區花果山街道“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實施方案
為做好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創建工作,整體提升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費安全,根據《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管理辦法(暫行)》《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方案》《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考核辦法》以及《連云港市創建國家農產品安全市實施方案》精神,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落 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為重點,以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為 核心,以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為目標,堅持“產出來”和“管 出來”并舉,建立覆蓋全過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按標 準完成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市。
二、總體目標
為加快推進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2022年實現創成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
主要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食用農產品抽檢合格 率達到98%以上;本地生產銷售的農產品中禁用藥物監測合格率 達到100%。農產品質量基本實現可控、可管、可追溯,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制度機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監管、產地準出、市場準入、生產過程控制、檢驗監測、質量追溯、預警應急、社會監督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健全,生產記錄管理、綠色防控等食用農產品全程監管機制完善。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顯著加強。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監管、綜合執法、檢驗檢測體系完善,街道監管機構和村級協管員隊伍健全,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明晰、執法到位、運轉高效。
(四)農產品質量安全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公共服務水平顯著增強,公眾參與和社會共治水平不斷提升,舉報查處率、回復率均達到100%。公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滿意度達到70%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1、強化管理責任,街道對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總責,成立領導機構,加強組織協調,明確部門職責,強化保障措施。(責任單位:農技中心、各村(社區))
2、健全考核體系,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績效考核體系,且其所占權重高于5%。(責任單位:目標辦、黨建辦、各村(社區))
3、制定規劃計劃,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主體功能區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年度工作計劃。(責任單位:目標辦、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第三自然資源所、各村(社區))
4、建立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執法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滿足監管工作實際需要,保障監管工作持續有效開展。(責任單位:財政所、各村(社區))
(二)依法加強生產經營主體管理
5、全面落實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畜禽屠宰企業、收購儲運企業、經紀人和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等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建立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名錄和“黑名單”制度,依法公開生產經營主體違法信息。(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獸醫站、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目標辦、各村(社區))
6、強化人員培訓,落實責任制度,對納入監管名錄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及種養殖大戶的責任告知率、培訓率達到100%, 開展農產品生產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實施質量承諾和 從業人員培訓,落實生產記錄制度,嚴格執行禁限用農獸藥管理、 農獸藥休藥期(安全間隔期)等規定,落實屠宰企業流向登記制 度、進場查驗、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檢測等制度,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對銷售的農產品開展自檢或委托檢驗,農產品收購儲運企業和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進貨查驗、抽查檢測制度,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農產品無害化處理機制,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獸醫站、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目標辦、各村(社區))
(三)切實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
7、實行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管理和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名錄制度,落實農業投入品購買索證索票、經營臺賬制度,建立健全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探索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收集處理體系,嚴格實施獸藥良好生產和經營規范,強化養殖環節自配料監管。(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獸醫站、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8、全面推進放心農資連鎖經營和配送,構建放心農業投入品經營和配送網絡,實施連鎖、統購、配送等營銷模式的農業投入品占當地農業投入品總量比例達到70%以上;建設農業投入品監管信息平臺,實現農業投入品100%納入平臺管理;建立農業投入品質量常態化監測制度。(責任單位:經濟服務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技中心、各村(社區))
9、加強農業投入品使用技術指導,嚴格執行禁限用農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有關規定,杜絕農業投入品生產環節非法添加行為發生。(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獸醫站、各村(社區))
(四)扎實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10、開展監督抽查和風險評估,制定實施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監測范圍覆蓋所有農產品生產銷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生產基地、種養殖大戶和收購儲運企業及批發、零售市場,街道、村兩級全年定性抽檢農產品樣品數量均不少于50個,全年定量抽檢農產品樣品數量均不少于10個,轄區內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100%落實產品自檢制度。(責任單位: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11、落實基層日常巡查制度,全年定性檢測農產品樣品不少于7200個。(責任單位: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12、定期或不定期公開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投入品監管、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等信息。(責任單位: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嚴格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
13、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和農產品生產、收購、儲運、屠宰、批發、零售市場等重點環節開展執法檢查,制售假劣農資、生產銷售使用禁用農獸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收購銷售屠宰病死動物、注水、私屠濫宰、虛假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偽造冒用“三品一標”產品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率達到100%。(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獸醫站、目標辦、花果山派出所、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14、建立線索發現和通報、案件協查、聯合辦案、大要案獎勵等機制,針對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案件移送率達到100%。(責任單位:花果山派出所、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15、健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適時組織應急演練。(責任單位: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六)全面實行農業標準化生產
16、開展產地環境和污染狀況監測,加強畜禽養殖糞便污染防治,科學合理調整農業結構和區域布局。(責任單位:環保辦、農技中心、各村(社區))
17、實施農業種養殖技術標準化,建立完善農業標準體系,按照市農業地方標準,以主導農產品為重點開展農業標準化試點、示范區建設,農業標準化示范區標準實施率100%。對主導農產品全面制定生產操作規程,標準入戶率達到100%。(責任單位: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18、推行統防統治、綠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養殖和高效低毒農獸藥使用等技術,開展蔬菜水果茶葉標準園、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示范場建設。(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獸醫站、各村(社區))
19、建立認證監管和補貼獎勵機制,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良好農業規范以及地理標志農產品等獲證產品占當地食用農產品生產總量或面積的比重達到40%。(責任單位: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所、各村(社區))
(七)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20、明確有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加強工作力量,落實保障經費,建立崗位責任、巡查檢查、信息上報、學習培訓、考核獎懲等監管制度。(責任單位:農技中心、各村(社區))
21、加強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達到“有職能、有條件、有經費”的要求,建立職責任務明確、考核體系完備的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隊伍,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22、街道農產品綜合監管職責明確,具有街道產品質量安全應有的監管能力,工作落實到位;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執法工作能夠落實到位;明確有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執法及相關檢測工作,執法及相關檢測工作能夠落實到位。(責任單位: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23、配備街道必要的檢驗檢測、執法取證、樣品采集、質量追溯等設施設備及交通工具。(責任單位:農技中心、各村(社區))
24、制訂實施街道、村二級監管人員專門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做到全員培訓,每名監管人員每年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集中專業培訓達到40小時。(責任單位:農技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八)完善創新農產品質量安全制度機制
25、健全產地環境管理、農業投入品監管、生產過程管控、收購儲運過程監管、包裝標識管理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基本制度。(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目標辦、環保辦、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26、推行社會共治,發揮行業協會和認證機構作用,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責任單位: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技中心、財政所、各村(社區))
27、因地制宜地建立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與加工、流通領域追溯體系的對接,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收購儲運企業和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加工企業實施以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為基礎的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誠信管理等監管制度,保障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的銜接機制有效運行。(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目標辦、經濟服務中心、花果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村(社區))
28、推進產銷銜接,建立面向分散農戶和收購儲運主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機制和管理模式。(責任單位:農技中心、目標辦、各村(社區))
(九)加強對創建工作的宣傳報道
29.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監管部門工作情況、 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和知識宣傳普及情況、投訴舉報情況、遇到問題的處置情況、質量安全狀況等多個方面內容及時宣傳報道,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的氛圍。(責任單 位:各成員單位)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6月-2021年7月)。制定海州區花果山街道“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實施方案,調整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分工,組織召開動員大會。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街道貫徹落實制訂本轄區創建實施方案,對照創建標準,認真做好自查,找出短板和不足,全面落實創建任務。
(三)自查整改(2022年 10 月)。各單位按照創建標準,認真做好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完善創建工作檔案。
(四)迎接考核(2022年 10 月-11 月)。對各部門、單位創建工作進行考核,組織開展總結和自評工作。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迎接上級考核評價。
(五)長效管理。開展跟蹤監測和創建督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指標任務沒有完成,工作落實不力的部門、單位責任人,按照《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進行問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創建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時間緊、任務重?;ü浇值莱闪⒂赊k事處主任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監管小組,細化分工,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二)推動工作創新。積極探索符合監管實際、富有監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機制和新舉措,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把握農產品質量安全關鍵環節,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力爭在監管體系、監管能力和監管實效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領作用,不斷提升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水平。
(三)嚴格督查考核。要加強對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創建工作的規劃指導、過程監督和工作考核,及時研究解決創建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工作遲緩、措施不力的要嚴肅處理。
(四)廣泛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工作重點和成效做法、典型經驗,提高公眾認識度和參與度,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