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5/2017-00268 | 分 類 | 商貿、海關、旅游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區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海州區就業創業扶持補貼資金操作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辦發〔2017〕7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現將《海州區就業創業扶持補貼資金操作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海州區就業創業扶持補貼資金操作辦法》的通知
有效
海政辦發〔2017〕74號
關于印發《海州區就業創業扶持補貼資金操作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海州經濟開發區,區各相關單位:
現將《海州區就業創業扶持補貼資金操作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1日
海州區就業創業扶持補貼資金操作辦法(征求意見稿)
區各鎮、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海州區鼓勵全民創業政策三十條》(海政辦發〔2017〕38號)文件精神,制定相關創業扶持資金補貼辦法如下。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
市區范圍內,初次創業(第一次辦理營業執照,下同)領取營業執照3年以內,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創業人員。
(二)補貼標準
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初次創業人員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連云港市市區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創業者如果是高校在校生或畢業生另需提供高校學生證或畢業證;(3)6個月以上的完稅證明材料。
2、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按季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
市區范圍內,初次創業領取營業執照3年以內,且正常經營,吸納畢業2年內未實現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或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按規定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12個月及以上的創業人員。
(二)補貼標準
按初創實體實際帶動就業人數給予一次性補貼,具體標準為:帶動1人3000元,2-5人5000元,6人及以上1萬元。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見附件3)、帶動就業人員勞動合同;(4)單位社保代碼(單位提供)或《社會保障卡》(個體工商戶提供)。
2、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按季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三、創業示范基地(園區)建設補貼
(一)補貼對象
經認定的市級創業示范基地(園區)。
(二)補貼標準
給予不超過10萬元或不超過建設總額5%的適當補貼。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創業示范基地(園區)向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連云港市市級創業示范基地(園區)建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4),并提供以下材料:(1)基地資質證明;(2)收款票據。
2、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按年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四、創業孵化補貼
(一)補貼對象
市區范圍內,經認定的市級及以上創業示范基地(園區)。
(二)補貼標準
按在創業示范基地(園區)內注冊登記,3年內經孵化成功后搬離并在外(本市范圍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初創企業戶數,給予基地(園區)每戶5000元的創業孵化補貼。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創業示范基地(園區)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孵化補貼申請表》(見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1)入駐創業示范基地(園區)的創業企業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企業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3)創業示范基地(園區)與入駐企業簽訂的孵化協議;(4)《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孵化成功企業花名冊》(見附件6);(5)遷出基地新注冊生產(經營)地的營業執照;(6)創業實體搬離基地持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完稅證明材料。
2、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按年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五、創業租金水電補貼
(一)補貼對象
市區范圍內,入駐市級及以上創業示范基地(園區)的初次創業人員(創業示范基地已減免創業場地租金的不予補貼)。
(二)補貼標準
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房租(攤位)租金和水電費補貼,按照不超過1000元/人•月的標準據實補貼。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連云港市市區創業租金水電補貼申請表》(見附件7),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單位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和支付租金水電的稅務發票或財務票據。
2、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按季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六、市級優秀創業項目獎勵
(一)獎勵對象
經認定的市級優秀創業項目。
(二)獎勵標準
按照每個項目5—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項目創業人員,向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連云港市市級創業項目獎勵申請表》(見附件8),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資金使用預算;(4)收款票據。
2、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按年度匯總,一次性將獎勵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七、企業社保補貼
(一)補貼對象
市區范圍內:
1、正常經營1年以上正常納稅、帶動就業5人以上的初創小企業;
2、創業培訓結業學員,創辦企業并持續經營1年以上的;
3、吸納分流職工的企業。
(二)補貼標準
1、據實給予初創企業主的企業繳納部分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
2、對吸納分流職工的企業,由就業專項資金按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企業繳納部分社會保險補貼。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市勞動就業管理處提出申請,填寫《連云港市市區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見附件9),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創業企業12個月以上的完稅證明材料;(4)創業培訓結業人員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5)吸納分流職工的企業報人社部門備案的企業職工分流方案及名單。
2、市勞動就業管理處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按季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八、創業終止補貼
(一)補貼對象
市區范圍內,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起3年內,企業注銷后登記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不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以上的創業人員。
(二)補貼標準
按照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一次性補貼,用于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向納稅所在地)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連云港市市區創業終止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0),并提供以下材料:(1)注銷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創業期內完稅證明材料;(4)與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相對等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
2、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按年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九、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領取對象
市區范圍內,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領取營業執照的創業人員。
(二)領取標準
本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向市勞動就業管理處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1)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2)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法人是創業者配偶的另需提供結婚證;(3)社會保障卡,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提供創業者本人的江蘇銀行賬戶。
2、市勞動就業管理處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十、區級創業示范基地建設補貼
(一)補貼對象
經認定的區級創業示范基地,要求基地面積不低于600平米,可容納創業項目不低于30個(可以是獨立辦公或聯合辦公形式),年度在孵項目不低于20個,具有獨立運營資質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有健全的創業服務體系,創業服務活動常態化開展。對于一些創業集聚作用明顯,就業帶動力強的創業街區、市場,也可進行認定。
(二)補貼標準
對區級創業示范基地給予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適當補貼。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創業示范基地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海州區創業示范基地建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1),并提供以下材料:(1)運營方工商登記等基地資質證明材料;(2)基地入駐創業項目花名冊;(3)收款票據。
2、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對申請單位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由區財政部門會同區人社部門按年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十一、社區創業場地水電補貼
(一)補貼對象
海州區內向創業者免費提供創業場地的社區。
(二)補貼標準
據實給予不超過2000元/年的經費補貼。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社區向所在地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海州區社區創業場地水電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2-1)、《入駐實體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2-2),并提供以下材料:(1)入駐社區創業項目的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及創業場地權屬證明材料;(2)社區創業場地租賃合同和實際產生水電費用的稅務發票或財務票據。
十二、區級優秀創業項目獎勵
(一)獎勵對象
海州區范圍內,經認定的區級優秀創業項目。項目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較強就業帶動能力,創業者領取營業執照3年以內,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5人以上,大學生、退伍軍人、殘疾人群體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獎勵標準
按照每個項目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區級優秀創業項目創業人員,向所在地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海州區區級創業項目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3),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創業計劃書;(4)收款票據。
2、區勞動就業管理處組織專家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評審,由區財政部門會同區人社部門按年度匯總,一次性將獎勵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十三、眾創空間區級配套補貼
(一)補貼對象
海州區范圍內,獲得國家、省、市級認定的眾創空間。具體補貼條件參照《關于印發海州區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實施方案( 2016 - 2020 年)的通知 》(海政發〔2016〕52號)文件。
(二)補貼標準
對獲得國家、省、市級認定的眾創空間,除按《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實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連政發〔2015〕184號)要求配套獎勵資金外,再分別給予25萬、15萬、10萬元的獎勵。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向區科技局提出申請,區科技局牽頭,按照海州區眾創空間管理與考核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組織考核并兌現配套與獎勵資金。
十四、省級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區級配套補貼
(一)補貼對象
經區人社部門推薦,被評為省級優秀大學生的創業項目。
(二)補貼標準
區級財政給予2萬元配套補貼。
(三)申領及審核程序
符合條件的人員向區勞動就業管理處提出申請,填寫《海州區省級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配套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4),并提供以下材料:(1)省級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認定文件或公示證明材料;(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4)創業計劃書;(5)收款票據。
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由區財政部門會同區人社部門按年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十五、區"三園"項目創優補貼
(一)"三園"、"一體"項目創業補貼
1、補貼對象
海州區范圍內,當年新注冊的"三園"、"一體"項目,集中連片土地流轉面積在100畝以上。其中,露天園藝種植在50畝以上或設施栽培在30畝以上,且土地流轉期限不低于5年,以300畝為上限。
2、補貼標準
給予100元/畝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3、申領及審核程序
符合條件的初次創業人員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鎮(街)政府(辦事處)提出申請,填寫《海州區"三園"、"一體"項目創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5),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土地流轉合同(經鄉鎮農經站蓋章確認),且土地使用符合法律規定和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4)"三園"、"一體"項目認定文件。
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區農水局審核,由區財政部門會同區農水局按季度匯總,一次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二)涉農示范項目獎勵
1、獎勵對象
海州區范圍內,當年獲得省、市級示范項目的,除享受上級政策規定獎補資金外,區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2、獎勵標準
獲得省級示范項目的每家一次性獎勵2萬元、獲得市級示范項目的每家一次性獎勵1萬元。
3、申領及審核程序
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鎮(街)政府(辦事處)提出申請,填寫《海州區涉農示范項目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6),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省、市級示范項目《驗收報告》、《財政撥款憑證》。
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區農水局審核,由區財政部門會同區農水局按季度匯總,一次性將獎勵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三)農產品品牌創建獎勵
1、獎勵對象
海州區范圍內,當年注冊涉農商標,或獲得省、市級著名商標名牌,或被認定為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區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2、獎勵標準
每注冊1個涉農商標,獎勵 2000元;每獲得1個省、市級著名商標名牌的,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
被認定為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每個經營主體獎勵3萬元。
3、申領及審核程序
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向工商注冊所在地(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鎮(街)政府(辦事處)提出申請,填寫《海州區農產品品牌創建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7),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2)創業者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3)注冊涉農商標工商憑證;獲省、市級著名商標名批復;獲得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證書。
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對申請人的資格、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區農水局審核,由區財政部門會同區農水局按季度匯總,一次性將獎勵資金撥入申領賬戶。
附件: |
1、連云港市市區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
2、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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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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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連云港市市級創業示范基地(園區)建設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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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孵化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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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孵化成功企業花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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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連云港市市區創業租金水電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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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連云港市市級創業項目獎勵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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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連云港市市區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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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連云港市市區創業終止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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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海州區創業示范基地建設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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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海州區社區創業場地水電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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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入駐實體基本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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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海州區區級創業項目獎勵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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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海州區省級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配套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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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海州區"三園"、"一體"項目創業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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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海州區涉農示范項目獎勵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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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海州區農產品品牌創建獎勵申請表 |
附件1 連云港市市區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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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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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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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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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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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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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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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業人員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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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 )2、返鄉農民工( )3、科研人員( )4、事業單位專技人員( ) 5、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6、留學回國人員( )7、復轉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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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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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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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 金額 |
元 |
申請補貼 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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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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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就業人數:共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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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創業承諾: 本人承諾在連云港市市區初次創業。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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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初審意見: 初審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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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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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2 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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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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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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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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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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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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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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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業人員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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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 )2、返鄉農民工( )3、科研人員( )4、事業單位專技人員( ) 5、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6、留學回國人員( )7、復轉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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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類別 |
企業( ) 個體工商戶( ) |
單位社保 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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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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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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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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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增崗位新吸納人員:共 人(具體名單見花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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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高校畢業生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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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失業人員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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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申請補貼金額: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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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創業承諾: 本人承諾在連云港市市區初次創業。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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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初審意見: 初審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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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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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3
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人員身份 |
個人社保代碼 |
簽訂勞動合同起止時間 |
參保時間 |
備注 |
區勞動就業管理處(蓋章): 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蓋章):
注:1、此表一式一份。
2、人員身份選擇填寫:高校畢業生、本市失業人員。
附件4
連云港市市級創業示范基地(園區)建設補貼申請表
基地(園區)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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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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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縣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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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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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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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金額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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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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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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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5 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孵化補貼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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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園區)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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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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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園區)認定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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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園區)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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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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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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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戶總數 |
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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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孵化成功企業家數 |
戶(具體見花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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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申請補貼金額 |
戶*5000元/戶=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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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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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初審意見: 初審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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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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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6
連云港市市區創業孵化成功企業花名冊
基地(園區)名稱(公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企業名稱 |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人員身份 |
入駐時間 |
遷出時間 |
遷出后 總銷售額(萬元) |
帶動就業 人 數 |
備注 |
區勞動就業管理處(蓋章): 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蓋章):
注:1、此表一式一份。
2、人員身份選擇填寫: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本市失業人員、其他。
3、附其他相關報審材料。
附件7 連云港市市區創業租金水電補貼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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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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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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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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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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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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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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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業人員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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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 )2、返鄉農民工( )3、科研人員( )4、事業單位專技人員( ) 5、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6、留學回國人員( )7、復轉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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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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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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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面積 |
㎡ |
月租金 |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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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水 電費金額 |
元 |
申請補貼 金額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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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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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創業承諾: 本人承諾在連云港市市區初次創業。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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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初審意見: 初審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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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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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8 連云港市市級創業項目獎勵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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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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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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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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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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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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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縣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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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業人員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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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 )2、返鄉農民工( )3、科研人員( )4、事業單位專技人員( ) 5、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6、留學回國人員( )7、復轉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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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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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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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 金額 |
元 |
申請補貼 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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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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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就業人數:共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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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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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9
連云港市市區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申請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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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社保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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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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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業目前 就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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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市 戶籍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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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參加 社會保險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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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繳納 社會保險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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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 投資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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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為投資者繳納社會保險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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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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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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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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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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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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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就業 管理處 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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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核,本季度應享受社保補貼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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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填報單位負責人(簽章): 填報人(簽章): 聯系電話:
附件10 連云港市市區創業終止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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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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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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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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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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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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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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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業人員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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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 )2、返鄉農民工( )3、科研人員( )4、事業單位專技人員( ) 5、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6、留學回國人員( )7、復轉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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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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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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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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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 金額 |
元 |
申請補貼 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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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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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初審意見: 初審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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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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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11
海州區創業示范基地建設補貼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基地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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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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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街道(鎮)、 社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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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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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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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設 面積 |
㎡ |
創業孵化 場所面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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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容納創業實體 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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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創業 實體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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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簡介 (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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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金額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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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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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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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12-1
海州區社區創業場地水電補貼申請表 申請社區名稱(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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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區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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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創業場地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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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創業場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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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創業場地簡介 (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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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場地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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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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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創業實體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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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場地面積 |
㎡ |
12個月實際產生水電金額 |
元 |
申請補貼金額 |
元 |
銀 行 賬 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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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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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12-2
入駐實體基本情況表 申請社區名稱(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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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創業者 姓名 |
身份證號 |
創業實體名稱 |
入駐時間 |
入駐場地地址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13 海州區區級創業項目獎勵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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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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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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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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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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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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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街道(鎮)、社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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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業人員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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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 )2、返鄉農民工( )3、科研人員( )4、事業單位專技人員( ) 5、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6、留學回國人員( )7、復轉軍人( )8、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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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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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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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項目 名稱及簡介 (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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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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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就業人數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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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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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金額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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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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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創業承諾: 本人承諾在連云港市海州區初次創業。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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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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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14 海州區省級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 配套補貼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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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申報人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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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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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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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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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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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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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注冊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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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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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模式 |
□自主經營 □合伙經營 □加盟連鎖 □代理代銷 □科技開發 □專利技術 □其他(請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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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形態 |
□個體工商戶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有限公司(合伙人) □股份公司 □事業單位 □暫免工商登記 □其他(請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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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創業 項目簡介 (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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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評省優大學生項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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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配套)補貼金額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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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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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承諾: 本人對所填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愿負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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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15 海州區"三園"、"一體"項目創業補貼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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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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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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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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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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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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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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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主體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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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種植大戶( )2、家庭農場( )3、農業專業合作社( )4、農業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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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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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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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園"認定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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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連片土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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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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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 金額 |
元 |
申請補貼 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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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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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請承諾: 本人承諾在初次申請海州區"三園"、"一體"項目創業補貼。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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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初審意見: 初審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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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農水局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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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財政部門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16 海州區涉農示范項目獎勵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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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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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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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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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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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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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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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主體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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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種植大戶( )2、家庭農場( )3、農業專業合作社( )4、農業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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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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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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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級示范項目認定名稱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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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勵 金額 |
元 |
申請獎勵 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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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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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請承諾: 本人承諾在初次申請海州區涉農示范項目獎勵。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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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初審意見: 初審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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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農水局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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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財政部門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附件17 海州區農產品品牌創建獎勵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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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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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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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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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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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所屬區、街道(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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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主體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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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種植大戶( )2、家庭農場( )3、農業專業合作社( )4、農業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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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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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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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稱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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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勵 金額 |
元 |
申請獎勵 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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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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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請承諾: 本人承諾在初次申請海州區農產品品牌創建獎勵。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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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初審意見: 初審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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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農水局審核意見: 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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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財政部門復核意見: 復核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一份。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