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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擔當者擔當——海州區為一名受到不實舉報的法官澄清正名
“據核查,當事人舉報反映的問題失實,現予以澄清。”2024年新年伊始,海州區紀委監委在海州區人民法院召開澄清正名通報會,對執行局徐法官的失實舉報情況進行了會議澄清。
法官因其承擔著定分止爭等職責,個別當事人因對判決結果不服、執行情況不滿等,會到紀委監委舉報法官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等,對于那些自身清白的當事法官來說,會因此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甚至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被澄清的徐法官表示:“舉報人因為擔心法院不盡心盡力辦理其執行案件,就舉報我,我感覺很委屈,今天組織上召開大會澄清事實真相,讓我如釋重負”。
海州區紀委監委在年初為一名普通法官召開澄清正名大會,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負責人現場公開調查結果,對相關問題予以澄清,還當事法官一個清白,表明了區紀委監委的態度,懲處與保護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
近年來,海州區為鼓勵公職人員擔當作為,出臺了《激勵保障“干部敢為、地方敢闖、企業敢干、群眾敢首創”十二條措施》,增強干部敢為的底氣;積極開展澄清正名工作,為清白的干部撐腰,2023年以來,為11名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其中副科級以上干部4人。
“我們法官從事審判工作,很難讓原被告雙方都滿意,區紀委監委組織召開澄清正名大會,為受到不實舉報的法官澄清事實,讓流汗者不流淚,我們工作更有底氣了。”一名參加澄清正名會議的法官表示。
在開展澄清正名過程中,海州區紀委監委只對失實的具體問題進行澄清,不對澄清對象作全面評價,采取單獨或合并使用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通報澄清等方式,為蒙受委屈的干部及時正名。“感謝紀委為法院干警澄清正名,維護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如果認為法官使用法律、法規有錯誤,執行不到位等,可以依法定程序維護自身利益。”海州區人民法院督察室相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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