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5/2019-00157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發布機構 | 海州區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第十三批編號2案件辦理報告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碩方瀝青攪拌站距離居民區和薔薇河飲用水源地較近,噪音較大,燃燒瀝青氣味較大,質疑其是否有環評手續。 | ||
時 效 | 有效 |
第十三批編號2案件辦理報告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海州區浦南鎮太平村臨洪閘西北方向200米左右,碩方瀝青攪拌站距離居民區和薔薇河較近(飲用水源),噪音較大,且燃燒瀝青的氣味較大,質疑其是否有環評手續。
二、交辦信訪件
本交辦信訪件屬第13批編號2,由海州區政府承辦,2019年5月30日收到,6月4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碩方瀝青攪拌站距離居民區和薔薇河飲用水源地較近,噪音較大,燃燒瀝青氣味較大,質疑其是否有環評手續。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經查舉報目標地為江蘇碩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該企業位于海州區浦南鎮下灘村新310國道南側,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7000676611535,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經營范圍:公路養護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施工。該企業主要從事瀝青混凝土生產。生產工藝為石子和瀝青分別加熱后按比例拌和。
調查核實情況
2019年5月31日,區環保局、浦南鎮環保辦現場核實情況
1、關于距離居民較近問題。該單位南側為老310國道和東浦紙業;西側為八方加油站及空地;東側為臨洪河河堤;北側為新310國道、垃圾中轉站。區環保局和浦南鎮環保辦在現場實地確認,該單位方圓500米之內并無居民區。
2、關于環評問題。2017年10月20日該單位取得環保審批海環審〔2017〕70號。2017年12月27日通過“三同時”驗收。
3、關于噪音問題。該單位北、東、南皆為主干道,附近無噪聲敏感區域。該單位西側為物料堆場對加油站并不產生噪聲污染。
4、關于飲用水源問題。該單位東側臨洪河為薔薇河下游(二河之間有臨洪閘相隔)不屬于飲用水源保護區域。
5、關于氣味問題。該單位并不燃燒瀝青,生產過程中用柴油加熱防止瀝青固化,產生的瀝青煙氣經集氣管道收集進入冷凝塔冷卻,后進入活性炭吸附裝置后排放。
六、存在問題
廠區周圍部分易揚塵物料露天堆放,只做簡單覆蓋,因在裝卸物料時揭開防塵網作業,容易產生揚塵,現場已要求企業做好覆蓋,加大灑水頻次,防治揚塵污染 。
七、處理整改情況
截至2019年6月3日,露天堆放物料已全覆蓋,安置霧泡機,定時噴灑,灑水車2小時灑水一次,保持生產車間濕度,避免揚塵污染。2019年6月10前,安裝PM2.5監控設備,實時監控廠區內揚塵情況。
八、問題解決情況
碩方瀝青攪拌站不存在距離居民區和薔薇河飲用水源地較近問題,附近無噪聲敏感區域,不產生噪音污染,不存在燃燒瀝青氣味較大問題,該企業已經取得環評審批且通過三同時驗收。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6月4日在海州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