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3-00119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區十九屆二次會議 第96號建議的答復 | ||
文 號 | 海衛復〔2023〕1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區十九屆二次會議 第96號建議的答復
張載勤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助力海州區新冠肺炎患者康復治療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以疫情防控常態化為契機,我區強化全區中醫藥陣地建設,依托市級三級醫院中醫藥優勢力量,大力推進中醫藥下基層。2022年12月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防控措施的要求,2023年1月8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為科學有效應對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形勢,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中醫康復工作,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加快新冠肺炎恢復期康復,切實提升全區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發揮中醫藥在“后疫情”階段的治療作用,區衛健委積極推進我區基層醫療機構對新冠病毒感染者進行中醫康復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關口前移,早期開展中醫藥干預。海州區衛健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中醫康復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層醫療機構接診出現新冠病毒感染常見癥狀的重點人員、次重點人群時,要把第一時間用上中藥作為臨床救治的原則之一,力爭第一時間進行中醫藥干預。同時,各醫療機構應依據中醫三因制宜、辯證論治原則,第一時間為患者提供中醫藥服務,減少病情向重型轉化。《通知》針對新冠感染后康復期常見并發癥、后遺癥制定簡單易行的中醫藥診療方案,在各基層醫療機構推廣。
二、加強中藥協定處方及相應藥物的儲備。海州區衛健委下發通知,要求基層醫療機構根據省級專家擬定的“治療新冠病毒感染中藥協定處方”,結合本轄區群眾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本單位的中藥協定處方,在臨床中推廣使用。同時,加強重點中藥飲片儲備,按照15%轄區人口7天用量儲備或落實貨源,對于貨源緊張,無法采購或落實貨源的飲片品種,允許在區屬各醫療機構中調配使用,確保最大限度滿足患者使用需要。
三、加強培訓,提高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水平。區衛健委組織區屬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家、省專家指定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醫藥干預指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醫藥干預指引》,重點培訓新冠病毒感染中醫藥救治、重癥高風險因素識別判斷、中醫藥康復治療等內容,確保同質化、規范化開展中醫藥救治。同時要求各基層醫療機構在新館病毒感染后康復期的治療中積極合理使用中成藥、中藥飲片和中醫技術。
四、開展宣傳,增強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認識和認可。區屬各基層醫療機構在日常診療中有針對性的對新冠感染人群加強心理疏導,充分運用非藥物療法,對患者的身心進行整體調整,幫助他們改善癥狀,增強體質,愉悅心情,提高免疫力,從而起到預防再次復陽、再次感染的風險。同時,區衛健委及所屬各基層醫療機構充分利用報紙、網絡、宣傳欄、講座、義診、健康體檢等形式積極開展中醫藥健康科普宣傳。進半年來,累計開展各類中醫藥活動60余場次,受益群眾1830余人次。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對中醫藥的認同度和信任度,引導廣大群眾了解中醫藥,喜愛中醫藥,合理使用中醫藥,讓中醫藥服務惠及更多群眾。
通過以上舉措,海州區基層醫療機構提升了中醫康復救治能力,更好的落實了“乙類乙管”防控措施,更加科學精準的開展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后中醫康復救治工作,為守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海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7月10日
聯系人:馮惠民
聯系電話:83089570
抄 送:區政府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人代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