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55725-8/2021-00026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海州區市場局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開展元旦、春節期間計量專項監督檢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海州區市場局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開展元旦、春節期間計量專項監督檢查
海州區市場局開展元旦、春節期間計量專項監督檢查
為維護元旦、春節期間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放心消費的市場計量環境,根據市質監局的統一部署,海州區市場局在轄區范圍內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元旦、春節期間計量專項監督檢查。
一、明確監督檢查的重點對象和重點內容
本次檢查的重點是本地區內的較大型及連鎖超市、餐飲飯店、集貿市場等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場所集中開展計量監督檢查,涵蓋本轄區內不同商家。
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兩項,一是計量器具。對餐飲飯店、大型商超現場稱重和結算用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情況及使用中是否存在作弊的行為進行檢查。二是定量商品包裝。檢查各大超市銷售的各類定量包裝商品,以及餐飲飯店和大型超市的水產品、肉制品、禽類制品3類預包裝商品。
二、明確監督檢查的組織紀律要求和程序要求
首先,明確監督檢查的組織紀律要求,抓好過節期間的作風建設。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確保風清氣正過節,廣大監管干部,加強黨性修養,以身作則,遵規守紀嚴格遵守“十個不準”。 監督檢查不得向被檢查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其次,在監督檢查的程序要求方面,本次檢查嚴格按照《江蘇省計量發展規劃(2014-2020)》及《2018年全省計量工作要點》的有關要求,加強對計量器具及商品量計量監督檢查工作。通過抽查檢驗,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為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督管理提供依據,進一步增強商品量計量監督管理的有效性。對凈含量和商品包裝檢驗不合格的,及時向企業下發計量監督抽查不合格通知書,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并督促整改。
三、檢查的總體情況和存在問題
本次監督檢查,海州區市場局共檢查超市12家,檢查電子臺秤80件,檢查餐飲飯店10家,檢查臺件數10件,檢查集貿市場10家,在用衡器10件,檢查中未發現使用臺秤偽造數據、缺斤少兩的情況。
通過專項檢查,對經營者開展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識,規范自身經營行為,保證計量準確,有效規范節日期間市場計量秩序,確保節日期間食品秤準量足,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