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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省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
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蘇政發〔2020〕10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精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57項行政權力事項,承接和下放29項行政權力事項的管理層級,現予公布。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權力事項的落實工作,進一步細化改革配套措施。對公布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要堅決及時停止審批,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對公布承接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權力事項,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抓緊做好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省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共57項)
2.省政府承接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共29項)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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