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 實施方案(2022-2024 年)
連云港市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實施方案(2022-2024 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著力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根據《連云港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要求,現就打造高效規范便利的一流政務環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市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堅持系統觀念、改革創新,堅持依法行政、穩中求進,以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為目標,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對標跟進國家試點,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一體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進全鏈條優化審批、全過程公正監管、全周期提升服務,著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穩定市場合理預期、增進市場開放包容,推動高效規范便利的政務環境建設爭創一流、走在前列,為扛起新使命、譜寫新篇章提供堅實支撐和堅強保障。
(二)工作目標。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抓重點帶一般、抓典型促全面,一年一重點,三年總集成,2022年實施優化政務環境攻堅計劃,著力解決市場主體痛點堵點;2023 年實施優化政務環境突破計劃,著力形成標志性制度創新成果;2024 年實施優化政務環境提升計劃,著力促進區域政務均衡發展。市場主體獲得感滿意度大幅提升,連云港市政務服務品牌影響力大幅提升,以現代一流政務服務體系支撐營商環境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二、重點任務
(一)便利市場主體投資服務專項行動
1. 簡化項目審批流程。持續深化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積極拓展在線平臺功能應用,進一步提升審批效率。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建立政府服務承諾清單,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雙信地+定制地”供應模式,為企業提供菜單式全流程服務。全面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審批“一件事”改革,開設線上專窗、開辟線下專區、開通熱線專席,開展全程幫辦代辦,深度融合線上線下審批服務。在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清理規范項目建設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許可、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事項,以及不必要的專家審查、會議審查、征求意見、現場踏勘等環節。貫通投資項目審批監管、一體化政務服務、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等平臺,強化數據共享,推動實現填報信息和電子證照“一次生成、統一流轉、互認共用”。推行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做法,持續清理審批中存在的“體外循環”、“隱性審批”等行為。(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務辦牽頭,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按照重大項目、低風險項目、小型低風險項目分類管理原則,建立健全代辦幫辦和咨詢輔導服務機制,簡化各類產業園區社會投資的廠房、倉儲類項目審批流程。探索實施“不見面”遠程踏勘,優化聯合驗收,根據項目類別合理確定納入聯合驗收的事項,鼓勵運用承諾制等多種方式簡化驗收手續,探索檔案驗收告知承諾制,建立健全工程電子文件歸檔規范。推進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前檢查等不同階段標準的統一和銜接,加快項目投產使用。試行對已滿足功能的單位工程開展單獨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合格后,可先行投入使用。加快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材料、電子檔案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的應用,推行建設工程電子文件單套制歸檔管理。(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務辦、市消防支隊、市檔案館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3. 深化區域評估加快項目落地。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自貿試驗區以及其他有條件的區域,加快推進區域評估實施進度,除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外,不再對項目建設單位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成果免費提供項目建設單位使用,縮短開工建設周期。以項目建設單位需求為導向,探索擴大區域評估適用范圍,推動有條件的連片區域開展區域評估工作。推進區域評估與項目環評聯動,對環境影響較小、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擬入園項目,簡化環評審批手續。對已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包含具體建設項目的,簡化項目環評內容。推行考古前置工作,將建設用地“先出讓,后考古”變為“先考古,后出讓”,化解企業用地風險。(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4. 提升涉審中介服務質效。持續清理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實行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推進網上中介超市規范運行,建立健全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信用管理等制度,政府投資項目和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的涉審中介服務,須采用法定方式確定中介服務機構的除外,原則上要在網上中介超市公開選取中介服務機構。引導工程建設項目相關的各類中介服務機構進駐網上中介超市,實現建設單位自主選擇中介服務機構。及時糾正各類中介壟斷經營、強制服務等行為,審批部門不得將無依據中介服務事項作為辦理行政審批的條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其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所舉辦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政務辦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深化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務專項行動
5. 便利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開展“一照多址”“一證多址”改革,便利企業擴大經營規模。優化企業開辦“全鏈通”系統功能,拓展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場景,將電子營業執照作為網上辦理— 35 —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以及招投標、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能通過在線核驗的,不再提交紙質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優化普通注銷程序,推動實現企業注銷數據互通共享。開展“1+N”注銷套餐辦理改革試點,推動食品經營、藥品經營、公共場所衛生等方面的涉企經營許可證與營業執照一次性注銷,在條件成熟時加快推廣。(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辦牽頭,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6. 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持續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在生產許可、項目投資審批等領域廣泛推行承諾制,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則,力爭 2023 年底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80 項以上,自貿試驗區 100 項以上。圍繞藥店、醫療器械、餐飲、娛樂場所等行業,在試點地區開展行業綜合許可證改革,強化法治保障,推動實現“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站辦理、一證準營、一體管理”,進一步加快和便利市場主體準入準營。(市政務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牽頭,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7. 保持涉企政策連續性透明度。準確把握宏觀政策的內涵要求,加強對制發政策文件的評估審核,提升政策的協同性、精準性,避免產生負面影響或收縮效應。嚴格落實《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合理把握政策出臺和調整時機、力度,科學設置過渡期等緩沖措施,切實增強涉企政策科學性。在制定執行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疫情防控等政策時,嚴禁擅自提高標準、層層加碼。鼓勵各地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全面清理、廢止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不合理規定,清理取消企業在資質資格獲取、招投標、政府采購、權益保護等方面存在的差別化待遇,堅決清理破除隱性準入壁壘。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持續開展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專項行動。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做到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及時兌現政策、履行承諾。建立健全與企業、商會常態化聯系溝通機制。(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政務辦、市市場監管局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8. 惠企政策直達市場主體。完善“蘇企通”服務平臺,實現惠企政策同源發布、精準匹配、直達可及、落地見效。依托“蘇企通”平臺,逐步延伸服務鏈條、擴大應用覆蓋范圍,在融資信貸、知識產權、人力資源、信用管理等領域探索為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加強企業基本信息歸集共享,建立企業畫像和政策匹配模型,精準推送惠企政策。復制推廣財政獎補集成服務改革經驗做法,優化事項辦理流程,提升惠企服務水平。聚焦外商投資市場準入、人才服務、科技創新等領域優化辦事指引,推動更多涉外政策服務事項實現“一網通辦”。在市 12345 平臺設立“一企來”企業服務熱線、“尚賢”人才服務熱線,為市場主體和人才提供專業精準、及時高效的熱線服務。(市政務辦牽頭,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9. 推進公共資源“不見面”交易。優化電子交易流程和功能模塊,實現全程留痕可追溯,防止串通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完善“不見面”開標系統功能,提高交易服務水平。積極推行智能輔助評標,研究構建評標行為大數據分析預警機制,推動專家依規履職,提高評標質效。升級改造公共資源各類電子交易系統,推動交易檔案電子化管理,實現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常態化。加強交易大廳標準化建設,積極推進現場無紙化管理。規范遠程異地評標工作,促進評標專家在全省范圍內共享。持續推進數字證書內跨平臺、跨行業、跨地區互認,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試點應用,實現用電子營業執照進行市場主體身份證明。深入推動公共資源交易“e 路陽光”綜合監管平臺應用,實現交易異常行為有效識別、提前預警。(市政務辦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涉企服務專項行動
10. 賦能放權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減少審批層級、縮短審批鏈條,在工程建設、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科技教育等領域,依法依規向縣區下放一批行政權力事項,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貫徹落實好取消外商投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限制,推動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省內互認。積極對上爭取,將省級審批的部分工程資質行政審批權限下放至設區市行使。推動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發揮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在政務服務中的作用,提升基層政務服務效率。開展自貿試驗區賦權事項評估,以服務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按照“片區選擇、省市聯動”的方式,持續推動向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發展區精準賦權。試點推行省級開發區行使設區市級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管理權限,提升開發區全鏈審批和服務效能。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大力提升賦權承接地區在編制、財政、要素等方面的保障能力,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對于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事項要及時予以糾正或收回。(市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文廣旅局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11. 深化“一件事”改革精簡辦事流程。從便利市場主體辦事角度出發,持續擴大“一件事”改革覆蓋面,加快形成多業務協同、場景化應用。對已運行的“一件事”,進一步拓展集成內容,優化系統功能,提升服務水平。圍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逐步推進涉及個人的入學、置業、救助、醫保結算、養老等和涉及企業的招商引資、員工招聘、人才落戶、農業生產、知識產權、清算注銷等領域“一件事”改革。持續推進“一件事”流程再造,統籌制定業務標準和辦理規范,推動實現高頻“一件事”全流程網上辦理,減少辦事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降低收費成本。支持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在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稅收征納服務、跨境投資貿易、政務服務便利化等方面開展集成改革試點,著力推進規則、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打造創新改革發展新高地。(市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12. 不動產登記提質增效。對符合條件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和工業項目等常態化開展“交房(地)即發證”。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納稅費“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加快實施網上繳納稅費,推行稅費、登記費線上一次收繳、后臺自行清分入賬(庫)。提升不動產登記“一件事”服務水平,優化水電氣網視等業務聯動辦理。拓展“線上蘇小登”服務場景,逐步推廣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在辦理戶籍、子女入學、工商注冊、抵押貸款等方面的社會化應用。(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政務辦牽頭,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供電公司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13. 辦稅繳費“零跑動”“一次成”。推進智慧征納互動新模式,打造涉稅事項“掌上辦”旗艦品牌,豐富“江蘇稅務”APP功能,精準響應納稅人繳費人需求,為納稅人、繳費人智能辦事提供便捷渠道。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范圍,向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 UKey,豐富非接觸式領取方式。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優化企業所得稅和財產行為稅合并申報功能,進一步簡并稅種征期,減少辦稅繳費跑動次數。加強涉稅專業服務監管及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相關制度建設,規范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市稅務局牽頭,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14. 電水氣等公用服務便利可及。強化城市與電網規劃協同和建設協作,在自貿試驗區以及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全面推行“開門接電”服務模式。推動電力營銷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加快實現辦電審批服務信息與供電企業用電報裝信息互認共享,持續提升用戶辦電便利度。推動電水氣通信報裝聯辦服務全覆蓋,在全市范圍內推行電水氣報裝接入等業務網上不見面辦理,各業務聯合現場勘查、協同施工、限時辦結,有效降低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綜合成本。實施電水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管理,加強價格監管。建立電力接入工程建設政企聯席會議機制,著重解決電力外線建設過程中的城市與電網規劃統籌、土建工程建管移交、電力管廊建設使用等涉電重難點問題。(市發改委、連云港供電公司、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務辦、市通信管理局牽頭,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開展公平審慎監管服務專項行動
15. 提升跨部門綜合監管效能。大力推進“互聯網+監管”,推動各部門監管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加強數據歸集和應用,全面匯聚關鍵性非涉密監管業務數據,對接重點領域風險預警模型,強化風險預警線索關聯分析,提升風險預警預測能力,推動提高監管工作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全市統一的跨部門綜合監管系統,健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協同監管機制。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改革試點,推動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食品安全、金融監管和校外培訓等 8 個領域 12 個綜合監管事項落地落實,并逐步向社會治理各個領域拓展延伸,提升“一網統管”治理效能。在養老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建設項目、交通新業態等領域整合多個關聯監管事項,實施監管業務流程再造,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生產活動的干擾。(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應急局、市政務辦、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連云港海關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16. 推行容錯糾錯審慎監管。堅持監管規范和鼓勵創新相結合,健全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機制,探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首次免罰、觸發式監管、“沙盒監管”等方式,給予市場主體容錯糾錯空間。探索柔性監管,建立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對采取非強制手段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保護市場主體生產經營積極性。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加快推進金融、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生態環境、醫療保障、醫藥招采、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依照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積極推廣信用承諾制度。加快建立標準規范、路徑清晰,有利于市場主體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信用修復機制。(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政務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醫保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連云港海關、人行市中心支行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17. 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行為。進一步明確審批監管職責邊界,對審管一體事項,按照“誰審批、誰監管”原則,由審批部門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對審管分離事項,按照“誰主管、誰監管”原則,由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審批、監管信息“雙推送、雙回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審批監管有效銜接、形成管理閉環。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梳理公布審管互動事項清單。對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等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情況進行“回頭看”,分析查找風險隱患和監管漏洞,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堅決杜絕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問題。建立完善涉企監督檢查清單制度,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不得擅自突破自由裁量基準,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精簡、規范行政執法隊伍,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嚴格執法責任,提升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職能力。探索開展“審管執信”閉環管理改革,減少對信用良好企業檢查,加大對失信企業監管力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進行全過程記錄,做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動態調整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依法依規從嚴控制新設涉企收費項目。(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政務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各有關行政審批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實施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專項行動
18. 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編制公布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嚴肅清理清單之外違規實施的變相許可。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和實施清單標準化,加快實現審批材料規范化、審批流程標準化、審查標準透明化,提升企業群眾辦事獲得感。梳理最小顆粒度辦事情形,編制并向社會公布統一的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推動實現同一事項在全市不同地區和層級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動“一市一平臺”整合,強化服務門戶、事項管理、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方面的公共支撐,提升線上服務規范化水平。規范各級政務服務場所建設,合理設置無差別或分領域綜合辦事窗口,逐步實現涉企事項一窗通辦。鄉鎮(街道)、村(社區)全面實行政務服務“全科服務”模式,為企業群眾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集成服務。(市政務辦牽頭,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19. 線上線下融合辦事更便利。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統一受理系統,規范網上辦事指引,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鞏固“不見面審批”改革成效。優化“蘇服辦”移動端、“我的連云港”APP,全面深化醫療衛生、公安、人社、交通、公積金、醫保、不動產等多渠道移動端應用和服務整合,推動企業群眾經常辦理的事項“掌上辦”。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應用和互聯互通,通過直接取消證照材料或數據共享、在線核驗等方式,推動實現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實體證照。打造“15分鐘政務服務圈”,深化政銀、政郵合作,推動集成式自助終端向商場、樓宇和郵政、電信等場所延伸,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咨詢、引導、幫代辦等服務,方便企業群眾就近辦理。設立反映“辦不成事”窗口,提供兜底服務,解決企業群眾辦事過程中遇到的疑難事項和復雜問題。(市政務辦牽頭,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20. “一網通辦”高效好辦。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化業務協同,深化公共數據共享應用,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網通辦”。結合市場主體異地辦事需求,建立健全“省內通辦”工作機制,拓展事項清單,統一業務規則和辦理標準,通過開通線上服務專區、開辟線下服務專窗等方式推動高頻事項異地辦理。加快長三角“一網通辦”數據標準規范體系建設,拓展高頻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應用,重點圍繞住房、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金融、交通等領域,推進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營業執照等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窗口、監管執法現場和社會化領域的場景應用,打造“免證照長三角”,讓企業群眾享受便捷高效的普惠待遇。推行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推動長三角知識產權信息互聯互通、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共享,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創新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一網通辦”,實現跨區域數據交互,增加異地服務供給。(市政務辦牽頭,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高效規范便利的政務環境建設工作,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配齊配強優化政務服務工作力量,狠抓工作落實。借鑒先進省市的經驗做法,持續聚焦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堵點難點問題,著力破解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的關鍵掣肘和體制機制障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因地制宜探索新經驗、新做法,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二)統籌協調推進。各地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抓,把實施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納入整體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要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細化工作舉措,列出清單、掛圖推進,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確保改革任務和重點舉措順利推進、落實到位。各級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跨部門協調聯動,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三)健全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及時清理和修改完善與營商環境、政務環境建設要求不相適應的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等相關規定。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統籌做好改革法治保障工作。各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務環境調度、考評工作機制,對改革實施情況及時跟蹤問效,讓企業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滿意度。
(四)加強數據賦能。按照省統一部署、依托數字政府“蘇服辦”總門戶,強化系統對接、數據共享,充分發揮大數據對政府管理、政務服務的深度賦能。以“蘇服碼”作為自然人和法人的主要數字身份識別碼,實現一人一碼、一企一碼、一碼通辦、一碼通行。構建一體化公共數據目錄體系,深化數據供需精準匹配,推進公共數據及時歸集、按需共享。加強大數據中心建設,規范數據回流機制,推進數據治理,實現更大范圍、更高效率的數據資源互通共享和深化應用。
(五)注重宣傳引導。加強營商環境建設的宣傳工作,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兩微一端等多種渠道,深入解讀政務環境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及時總結推廣改革創新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高知曉度和應用度,形成全社會支持和參與營商環境建設的良好氛圍。各地各部門打造高效規范便利的一流政務環境的經驗做法和重要成果,請及時報送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