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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實施細則
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實施細則
具體政策: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申報條件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二、適用時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報方式
網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電子稅務局)。
線下申報:連云港市稅務系統各辦稅服務廳。
四、申報材料
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無需提供申報材料。
五、政策咨詢
市稅務局所得稅科,電話:0518-8599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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