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打造綜合更優的政策環境 實施方案(2022-2024 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
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打造綜合更優的政策環境,根據《連云港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全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為引領,以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加強營商環境政策創新和制度供給,打造營商環境“政策高地”,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
(二)主要目標。到 2024 年,初步構建體系健全、措施精
準、機制有效、綜合更優的政策環境,政策的系統性、精準性和科學性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進一步提高,形成一批體現江蘇沿海高地、東方大港、自貿試驗區、東中西合作示范區、一帶一路重要戰略支點等我市鮮明特色的政策制度創新 成果,為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提供制度強支撐。
二、聚焦重點領域,提高營商環境政策精準性
1. 聚焦市優化營商環境攻堅年專項行動。認真貫徹黨中央、
國務院、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積極出臺符合中央要求、體現連云港特色的營商環境系列政策。以貫徹落實《實施方案》《行動計劃》和《改革事項清單》為牽引,各地各部門按照“一 個改革事項,一套操作規范,一套監管措施”的要求,對改革事項進行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各市級主管部門負責對改革事項的統籌協調和政策銜接配套,并加強對各地推進改革創新的指導。圍繞改革創新重點領域,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等不合理限制,探索推進“一照多址”“一業一證”改革,出臺相關政策(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辦牽頭負責)。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在破產案件簡易審、快速審、預重整、自然人債務清理、設立企業破產保障經費等方面進行制度創新,進一步健全完善省市縣三級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推動在財產查詢、財產解封、信用修復、不動產處置等方面建立若干協調聯動子機制(市法院牽 頭負責)。進一步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出臺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若干措施(市住建局牽頭負責)。《連云港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進一 步優化跨境貿易服務和外商投資服務政策。(市商務局牽頭負責)。
出臺外國人來連工作便利化服務措施(市科技局牽頭負責)。
2. 聚焦持續優化政務服務。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與省政務辦進行
對接,研究制定我市實施意見(市政務辦牽頭負責)。貫徹江蘇省公共服務統一電子印章服務平臺建設規范》,制定我市落實方案,進一步擴大電子證照、電子簽章應用范圍。出臺和落實全面推動實施公共服務“一件事”、社會治理“一類事”、政府運行“一項事”等“三清單”。組織開展自由貿易試驗區賦權事項評估,研究梳理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縣級管理事項清單,進一步加大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力度,增加“告知承諾制”改革方式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市政務辦牽頭負責)。推進水電氣等“一站式”便捷服務,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辦(市住建局、連云港供電公司、市政務辦牽頭負責)。開展市場主體“一次不用跑”試點(市政務辦、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3. 聚焦激勵市場主體創新創造。宣傳貫徹落實《江蘇省知
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健全完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相關政策;推進知識產權權益分配機制改革,完善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制度;優化知識產權相關獎勵政策,在產業、科技、人才等政策中突出知識產權保護、激勵創新創造的鮮明導向;推 進《實體市場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地方標準貫標工作(市市場監 管局牽頭負責)。持續推進企業研發機構高質量提升計劃(市科 技局牽頭負責)。加快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貫徹《江蘇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及其配套細則,出臺我市落實方案,建立健全數據資源標準規范、數據資產登記制度和數據資產交易規則,制定公共數據開放目錄(市政務辦牽頭負責)。
4. 聚焦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發展需求。以回應市場主體關
切為核心,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放管服”改革,針對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中的痛點難點問題,出臺營商環境專項政策,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市場主體普遍性經營困難的,及時制定紓困救助政策。加大對市場主體支持力度,落細落實減稅降費和助企惠企政策,擴大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政策效用,研究制定更多切合實際、解決問題、市場主體有獲得感的政策措施(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等市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在“壯企強企”方面,按照省部署,實施“百企引航”“千企升級”行動計劃,暢通企業梯級培育機制(市工信局牽頭負責)。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制定出臺我市《關于全面打造人社領域一流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政策;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江蘇省國(境)外職業技能比照認定實施辦法》,公布我市國(境)外職業技能比照認定目錄;繼續實施“花果山英才計劃”,開展各項人才政策落實情況督查(市人社局牽頭負責)。在稅務領域,聚焦減稅降費、“零跑動”、跨域通辦、優化稅費服務等方面,出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相關舉措,持續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市稅務局負責)。在優化生產要素配置方面,在適當區域,探索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在信用建設領域,根據省部署,制定和落實《連云港市信用服務機構監督管理辦法》《連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編制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和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市發改委牽頭負責)。在金融支持方面,扎實推進普惠金融‘一網通’工程建設,做好營商環境“獲得信貸”子項目指標評價工作,制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監管評級指標(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負責),完善動產和權利統一登記制度,提升企業動產和權利融資便利度(人行市中心支行牽頭負責)。
5. 聚焦構建高水平開放平臺。高質量落實區域全面經濟伙
伴關系協定(RCEP),加快培育新形勢下我市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新優勢。深化重點功能平臺營商環境領域的制度創新,重點突破自由貿易試驗區連云港片區及聯動創新發展區,先行先試打造營商環境創新高地。加強政策開放創新,圍繞自由貿易試驗區重點產業,制定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的全產業鏈發展支持政策。對標 CPTPP 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完善支持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的政策體系(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工信局等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6. 聚焦實施科學公正有效監管。制定包容審慎監管細則,
完善與創新創業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牽頭負責)。牽頭監督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研究制定我市一般行政處罰不予處罰和一般行政處罰減(從)輕事項清單”(市司法局牽頭負責)。按省部署,探索制定生態懲罰性賠償制度實施方案(市法院牽頭負責)。在連云港自貿區進行試點,對小型低風險建設工程實施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制和雙隨機抽查方式,實施全市推廣(市住建局牽頭負責)。在連云港自由貿易試,驗片區、連云港高新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地全面推行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三、規范制定程序,提高營商環境政策科學性
7. 暢通企業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渠道,
為企業家和社會公眾參與政策制定、反映意見訴求創造便利條件。通過“立法民意征集區”、縣級“立法民意咨詢庫”等平臺載體,廣泛征集營商環境政策文件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政策制定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對相對集中的意見未采納的,要通過適當方式進行反饋或說明。探索建立專家咨詢委員會,為制定重大政策提供咨詢意見。(市委統戰部、市工信局、市政務辦、市司法局、市工商聯等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8. 嚴格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審核制度,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和命令依據的,不得作出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增加市場主體義務的規定。注重推動審核方式創新,通過建立健全專家協審機制,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有關專家作用等方式,不斷加強審核能力建設、促進政策協同。(市司法局牽頭,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9. 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 加強公平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同,推動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功 能性轉變。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制度,常態化開展公平競爭交叉抽查,推動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鼓勵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專家支持體系。規范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和督促整改工作。探索建立公平競爭審查監測評估系統,積極爭取國家公平競爭審查信息化建設試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健全政策制定執行機制。各地各部門制定實施涉企政策,
要加強調查研究,尊重客觀規律,緊密聯系實際,提高政策科學性。統籌把握好政策出臺和調整的時機與力度,科學設置過渡期等緩沖措施,避免“急轉彎”和“政策打架”。注重政策執行過程中的上下聯動,堅持實事求是,避免執行中的簡單化和“一刀切”。在制定執行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疫情防控等政策時,不得擅自提高標準、層層加碼。(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落實機制,提高營商環境政策實效性
11. 加強政策發布解讀機制。營商環境政策出臺后,除依法
需要保密外,通過政府網站、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強化政策及時跟進解讀,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并對關聯性較強的政策一并解讀,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推行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建立完善涉及市場主體的
改革措施及時公開和推送機制,及時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并通過“蘇企通”平臺精準推送。建立企業畫像和政策匹配模型,精準推送惠企政策,主動甄別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定向推送。鼓勵各地政務大廳設立“惠企政策集中辦理窗口或專區”。(市政務 辦牽頭,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完善政策評估調整機制。在涉企政策出臺前,起草部門
要科學研判預期效果,出臺后要密切監測實施效果,并對重大政策進行后評估。健全第三方參與涉企政策評估制度,發揮高校、行業協會商會、企業等多元主體作用,提高評估透明度。開展營商環境痛點堵點疏解行動,定期梳理制約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創業的痛點堵點問題,督促相關部門和地方限期解決。開展全市企業負擔調查及評價,關注企業訴求,回應社會關切。對市場主體滿意度高、效果顯著的成熟經驗或典型做法,及時復制推廣、立法固化;對市場主體獲得感不強、滿意度不高和效果不明顯的政 策,及時調整或停止實施。(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辦等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 (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立法銜接,提高營商環境政策穩定性
14. 細化營商環境立法相關制度規定。持續抓好國務院《優
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貫徹落實工作,制定貫徹落實《條例》年度任務清單,鼓勵各地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條例》的具體領域的政策文件, 圍繞市場主體關切進一步細化《條例》有關政策規定,打通法規 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市發改委牽頭,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持續開展營商環境政策法規清理。聚焦優化營商環境面
臨的政策制度障礙,及時清理和修改完善與推進優化營商環境不相適應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推動將行之有效并可長期堅持的政策通過立法予以固化,不斷健全完善以《條例》為基礎、相關領域專業立法為補充、營商環境各領域政策為支撐的“1+N”江蘇營商環境法規政策體系,發揮法治引領和保障作用。(市發改委、市司法局等市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板塊)按職責分
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認識,
按照出臺“1+5+9”優化營商環境系列政策的要求,加強組織 領導和統籌協調,抓好責任落實,強化協同配合,進一步明確主 體責任,制定出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營商環境政策,著力打造綜合更優的政策環境,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強化精準施策。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市場主體在
營商環境方面遇到新情況新問題,了解企業所需、困難所在,積極探索、精準施策,增強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
(三)強化督查評價。健全營商環境政策制定和落實情況督
查評估機制,對政策落實好的予以表揚,對政策創新成效顯著的予以正向激勵,對工作不力的督促整改。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及時解決企業群眾通過 12345 政務服務熱線等各渠道反映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問題。將市場主體對政策環境的滿意度調查,納入全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
(四)強化宣傳推廣。加強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的宣傳推介,
做好指導和服務,促進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加強政策環境建設成果總結和梳理,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形成頗具我市鮮明特色的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各縣區各部門要圍繞打造綜合更優的政策環境明確年度工作重點,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有關創新舉措、典型經驗做法及遇到的困難問題、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