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22-4/2021-00041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海州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教發〔2021〕2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海州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中小學、培智學校:
現將《海州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海州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
海州區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報送:海州區政府于卉副區長
抄送:連云港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海州區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印發
海州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全國、省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1〕1號)《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1〕6號)《關于做好殘疾兒童入學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16〕18號)等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關于集中開展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連教基〔2019〕8號)要求,現就做好本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招生原則
(一)落實責任,保障入學。各學校要確保戶籍人口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接受義務教育,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學校,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少年“一個不少”入學,積極接納特殊兒童少年入學。要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進一步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依托學籍管理系統,完善控輟臺帳,落實保學舉措,強化動態監管,提高工作成效。要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
(二)劃片就近,免試入學。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相對就近劃片招生。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在全面分析適齡兒童少年分布狀況的基礎上,充分調研,廣泛聽取民眾意見,遵循適齡兒童少年的常住戶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住所)三者相一致的原則,以道路、河流、橋梁等為參照,視情劃定施教區,方便學生相對就近入學。所有公辦、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爭搶生源;不得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入學依據和以“國際班”“課程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
(三)“公民同招”,均衡分班。所有學校要根據提前摸底情況,結合學校校情,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簡章,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及時面向社會公布。公辦、民辦學校必須做到招生時間一致,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公辦學校不得跨施教區招生,民辦學校不得提前招生、掐尖招生。所有學校均應隨機均衡分班,分班過程可邀請學生家長、社區代表及媒體記者等參與,分班結果必須向社會公示。嚴禁以分層走班等名義和形式設置或變相設置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特色班等。招生中出現的特殊問題須及時報教育主管部門研究處理。
二、招收對象
義務教育須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小學一年級必須招收年滿6周歲兒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學。初中一年級招收應屆小學畢業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借讀生、復讀生。
三、招生時間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在7月初統一時間開始招生,8月1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和陽光分班工作。區教育部門在9月15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市教育局審核,9月30日前將新生學籍信息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四、招生辦法
2021年海州區繼續使用連云港市義務教育學校網上系統進行入學報名登記,本區戶籍人口適齡學生應在7月3—10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信息登記,只能報名登記一所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學校民辦學校不能兼報,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各學校根據省、市區招生政策,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招生工作意見,6月22日前報海州區教育局審核,28日前向社會公布。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公開招生入學的政策要求、劃定的施教區范圍、招生報名辦法和程序等同時,要積極宣傳和指導學生、家長注冊與使用線上報名系統(具體操作指南另行發布)。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
1.小學一年級入學的法定年齡為6周歲,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海州區戶籍的兒童“一個不能少”的依法入學。遵循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和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相一致原則,并在規定的招生時間內進行網上信息登記。戶口簿、房產(不動產權)證等登記辦理時間原則上在6月30日前。海州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填寫《連云港市海州區延緩入學申請表》(附件二),提供三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于7月14日前向當年所在施教區學校提出申請,并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由當年所在施教區學校登記備案。
2.本區戶籍適齡學生報名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3日--10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信息登記,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不能兼報,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初審通過后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等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3.小學招生實行提前摸底登記、網上預報名和入學通知書制度。一是各小學在提前對施教區內所有適齡兒童進行摸底登記的基礎上,查漏補缺。尤其要將施教區內沒有接受學前教育的適齡兒童及“三殘”兒童登記在內,并建立貧困家庭適齡兒童檔案,保證貧困家庭兒童全部入學;二是要將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名單公布到社區或村組,請村組干部、街道干部和所有村民幫助學校核對入學兒童名單,凡有遺漏的,立即補齊;三是學校審批后張榜公布錄取名單,并提前發放小學入學通知書,方便適齡兒童做好入學準備。入學通知書最遲在開學前15天送達入學兒童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手中,開學時持入學通知書報到。
4.凡年滿6周歲無故不按時入學的兒童,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會同學校,采取有力措施強制報名。仍然無故不依法入學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政府共同追究學校、監護人的責任。
5.戶口不在本區的駐連機構人員子女,需在本區接受小學教育的,于7月8日-7月14日(含雙休日)到區教育局基教科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并享受本地居民子女入學的同等待遇。
6.2021年,凡需在海州地區接受小學教育的適齡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下,于7月8日-7月14日(含雙休日),到海寧小學集中履行登記手續,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部門依據區域內學校規模與班額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6月30日前持有的戶口簿、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居住地所在社區證明、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用工單位公章的正規勞動合同(承包合同、或營業執照、或近期稅票)、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等資料。
7.2022年,凡需在海州地區接受小學一年級教育的適齡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時需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其他材料要求與2021年相同。
(二)初中七年級招生
8.初中招生實行“無縫對接”的招生制度。小學畢業生應“一個不少”地升入初中學習。初中校長是做好“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小學校長是做好“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第二責任人,必須將小學畢業生全部送達初中報到后才算完成教育任務。
9.本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各小學要提前將本校畢業生名冊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見附件三)報送區教育主管部門,區教育局組織人員進行核查備案。學生或家長于7月3—10日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初審通過后在學校規定時間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等資料進行現場確認。
10.在本區小學就讀(外省、市、縣區戶口)的畢業生,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升學。確需在本地區升入初中的,可在原就讀小學辦理升學報名手續,提交2021年6月30日前持有的戶口簿、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居住地所在社區證明、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用工單位正規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資料,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有關初中就讀,享受當地居民子女同等的入學待遇。
11.在外省市、外縣區就讀的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戶口所在地升學的,學生或家長在7月 3—10日內進行網上報名,并于7月8—7月14日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小學畢業證書、素質報告手冊等相關材料到區教育局基教科登記。網上初審通過后在學校規定時間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12. 2021年,凡需在海州區城區接受初中起始教育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8日-7月14日(含雙休日),到區教育局基教科提出就讀申請,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初中的布局狀況、辦學能力等統籌安排入學。若到鄉鎮初中就讀,可直接向就讀學校申請,學校不得拒收。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6月30日前持有的戶口簿、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居住地所在社區證明、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用工單位正規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小學畢業證書、素質報告手冊、畢業生登記表等資料。
13. 2022年,凡需在海州地區接受初中七年級教育的適齡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其他材料要求與2021年相同。
(三)民辦學校招生
14.各民辦學校要嚴格遵照招生紀律要求和核準的招生計劃,詳盡規范地制定招生具體方案(應包括招生計劃、招生方式、時間安排和收費項目及標準等),還須向社會公開“三承諾一提醒”(即承諾不提前組織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形式測試、測評、面試和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提醒學生和家長必須在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系統上預報名)。各民辦學校招生方案于6月22日前報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6月28日前向社會公開發布。7月3—10日開始與公辦學校一樣接受適齡學生和家長預報名登記,依法依規進行自主招生。預報名人數未超過審批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取;預報名人數超過審批計劃的,必須對所有報名學生以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在滿足本校小學學籍(從2022年起須有本校小學三年以上學籍)學生直升初中部需求后,仍有缺額且預報名數超缺額數的,須對所有預報名學生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15.民辦學校電腦派位由審批地教育部門組織實施,督導、監察等部門及新聞媒體、學生家長代表等參與和監督,并全程錄像。民辦學校電腦派位未被錄取和被錄取又放棄的,均由屬地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16.區教育部門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安置工作,確保建檔立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安置到位。堅持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送教上門及遠程教育為補充的原則,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并統一納入學籍管理。對安置結果有爭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的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實施仲裁。
(五)政策性安排入學
17.烈士、優撫人員子女。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連公局〔2018〕17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對烈士、因公犧牲或傷殘、駐國家艱苦邊遠等地區及從事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警察等,其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給與優先安排。
18.現役軍人等子女。根據《連云港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連政聯﹝2015﹞1號)《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和社會優待機制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24號)等,凡符合規定的駐連部隊軍人、救援消防人員等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海州戶籍的由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19.高層次人才子女。根據《關于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連發﹝2017﹞26號)《連云港高層次人才服務辦法》、《關于印發<海州區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委發〔2018〕34號)等要求,凡符合《連云港市人才評價分類辦法(試行)》規定的“C類”及以上和博士及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服務金卡”持有人、“智匯海州人才計劃”引進的創新人才,8月5日前,憑市委組織部人才處、區商務局有關證明資料,到教育局基教科登記,經集體審議后, 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優先安排就讀學校。
20.來連投資人子女入學。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連或海州地區實體投資的境內外重點投資企業,其適齡子女需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8月5日前,憑商務部門有關證明資料,到教育局基教科登記,經集體審議后,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優先安排就讀學校。
符合政策性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于6月30日前向有關單位(部門)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由有關單位(部門)把關審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有關單位(部門)7月15日前將符合政策性入學學生信息匯總表(簽字、蓋章)及個人佐證材料復印件報區教育局,經審議研究并確認后,由學校具體通知并安排報到入學事宜。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或未經有關單位(部門)審核認定并公示的,視為自動放棄政策性安排,教育部門和學校不予補錄。
21.各中小學原則上于8月上旬基本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8月20日至8月25日,各小學對施教范圍內沒能按時報名的海州區戶籍適齡兒童進行跟蹤隨訪,并集中補錄。8月底前組織指導所有學校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和陽光分班。9月15日前將招生及新生報到注冊初步統計情況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小學、初中于9月30日前,新生學籍辦理結束,并將相關信息提交區教育局基教科。
四、嚴明紀律
22.招生入學工作關乎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各學校要對招生工作高度重視,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控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制定周密的招生工作方案,落實招生主體責任,確保招生政策落到實處。要全面、準確領會國家、省市區有關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要積極有效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創新宣傳形式,消除宣傳盲點,既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作用,也要加強對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運用,讓陽光招生政策大眾知曉、社會支持、家長理解,積聚教育工作正能量,努力營造良好招生環境和輿論氛圍。同時,積極做好輿情引導、維護穩定等工作,廣泛開展招生入學政策咨詢,全面推行信息公開,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努力為家長和學生提供全面、周到、熱情服務。
23.各學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開展陽光招生。區教育局將進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監督機制,強化小學、初中招生工作的責任追究。從嚴落實《嚴禁中小學、職業學校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連委教〔2017〕6號),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有章不循、失職瀆職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學校主要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根據新頒布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違規招生造成影響和后果的,將給予減少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要確保新生錄取、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24.區教育局督導、紀檢部門將對招生計劃、過程、結果等實施監督。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網絡平臺等形式,暢通舉報渠道,認真調查處理各類申訴、投訴和舉報。各校要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區教育局職能科室要認真開展義務教育違規辦學行為工作督查和專項治理,要監督指導民辦學校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約束,堅決查處一切與入學掛鉤的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切實維護招生入學秩序。
附件一:海州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
附件二:連云港市海州區延緩入學申請表
附件三:連云港市2021年小學畢業生登記表
附件四: 2021年海州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序時進度預安排表
附件一:
海州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
根據《連云港市2021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意見》(連教基〔2021〕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海州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
一、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遵循的原則
凡流入我區需接受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遵循“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原則,全部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需具備的條件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區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報名時,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提供證件原件和A4紙復印件1份):
小學一年級適齡兒童報名:
1.戶口簿;
2.監護人身份證;
3.公安機關簽發并采集錄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證;
4.居住地所在社區證明;
5.監護人的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
6.海州地區用工單位正規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
7.兒童預防免疫接種證。
初中一年級(七年級)學生報名:
1.戶口簿;
2.公安機關簽發并采集錄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證;
3.居住地所在社區證明;
4.監護人的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
5.海州地區用工單位正規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
6.小學畢業證書;
7.素質報告手冊。
特別說明:
1.2021年流動人口提供的戶口簿、居住證、租房契約、用工合同等報名入學證明的登記辦理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2.2022年起,凡需在海州地區接受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教育的適齡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其他材料要求與2021年相同。
三、符合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所享有的待遇
凡符合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有當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即免交學雜費,免費領取教科書、作業本。
四、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登記報名時間與地點
小學一年級登記報名時間與地點:
1.申請城區小學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8日-14日(含雙休日),到指定地點(海寧小學)登記。
2.申請鄉鎮小學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直接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初中一年級(七年級)報名時間與地點:
1.申請城區初中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8日-7月14日(含雙休日),到海州區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請,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初中的布局狀況、辦學能力等統籌安排入學。
2.申請鄉鎮初中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直接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附件二:
連云港市海州區延緩入學申請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應入學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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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證號 |
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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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地址或實際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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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姓名 |
監護人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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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緩入學原因及時限 |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請延緩一年入學。(材料附后) 監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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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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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門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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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一式三份,監護人、學校、區教育局各存一份;
2.申請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監護人,須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醫療機構證明原件、復印件;
3.辦理時間:每年7月份。
附件三:
連云港市2021年小學畢業生登記表
縣(區)學校
全國學籍號: 學籍輔號: 身份證號:
姓名 |
性 別 |
民 族 |
出生 年月 |
戶口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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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戶口 所 在 地 |
居民小區 |
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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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不動產權)證地址 (無證家庭 填寫實際住址) |
居民小區 |
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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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不動產權)證號 |
房產(不動產權)證 所有人 |
稱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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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 人情 況 |
稱謂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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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 業 評 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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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錄取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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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父母或本人戶口不在本市(本縣、區)的,需填寫省、市(縣、區)名稱。
2.戶口類型指“常住”、“暫住”或“無暫住”。
3.監護人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4.所填信息用于網上核實,請準確填寫。
填表人: 審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