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3-00027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海州區促進工業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發〔2023〕2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海州區促進工業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海政發〔2023〕20號
關于印發海州區促進工業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各辦局,高新區各園區辦,各部門、各中心,各有關單位:
《海州區促進工業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區十九屆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州區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海州區促進工業經濟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進新型工業化,進一步強化政策扶持,提振企業發展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工業經濟提速提質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具體措施。
一、培育企業做大做強
(一)打造產業鏈主企業。鼓勵產業鏈主企業、龍頭企業發展,對新入選的產業鏈主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鏈主企業、龍頭企業引進其上下游產業鏈配套且投資過億元工業企業,按完成固定資產額的3‰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區發改局、工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培育企業提量“上臺階”。對首次認定為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工業企業年度主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的獎勵20萬元,首次達到3億元的獎勵25萬元,首次達到5億元的獎勵30萬元,首次達到10億元的獎勵40萬元,首次達到20億元的獎勵50萬元,首次達到50億元的獎勵60萬元,首次達到100億元的獎勵100萬元,首次達到200億的獎勵200萬元。(區工信局、統計局、海州區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一是加大技術攻關。對新認定的省新型研發機構,給予100萬元獎勵。二是強化創新能力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和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50萬元、6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給予60萬元獎勵,對獲評國家、省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的項目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獎勵。三是突出專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對取得國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獲得相應“專精特新”產品的分別給予10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新產品、新技術補助3萬元。四是加快前沿裝備產業化步伐。對每年新增的省重大裝備首臺(套)產品給予50萬元獎勵。(區發改局、工信局、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智改數轉推廣。一是支持企業采用智能裝備和工業軟件,開展技術改造升級。年度有效投入1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不超過12%進行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二是對通過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等渠道獲得、且貸款額超過300萬元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項目貸款額的2%給予貼息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三是突出示范標桿項目。對認定的國家、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四是推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推廣,對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按照評定A-5A級分檔給予10萬元-60萬元獎勵。五是對獲得國家認定的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和省級認定的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80萬元獎勵。對入選國家和省、市示范應用案例的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六是對認定為省工業信息安全防護能力一星級至五星級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至100萬元獎勵。(區工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速推進綠色制造。一是推動利于生態建設的綜合治理項目。支持開展工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等水污染治理項目;對涉及化工企業關停搬遷、“散亂污”企業關閉取締、整合搬遷的地塊,支持實施土壤修復與治理項目;支持開展工業煙粉塵、揮發性有機廢氣等大氣綜合治理項目。二是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資源循環利用。設立資源循環利用獎補資金50萬元,對處置本地廢物再利用的按照每噸5元進行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三是加快節能降耗改造。對年綜合能耗萬噸標煤以上企業實施節能技改、且能耗下降率達10%的,按固定資產投入的10%進行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年總計不超過100萬元。四是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對于通過自愿性清潔生產的企業,按照自愿清潔生產投入的5%進行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年總計不超過100萬元。五是鼓勵綠色工廠建設。對獲得國家、省綠色工廠的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獎勵。六是大力發展綠電項目。對條件具備的廠區屋頂鼓勵推廣安裝光伏發電設施,每年設立綠電獎勵資金100萬元,每個企業獲得的獎補資金以綠電使用占當年原有用電量比例為計算值,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區發改局、工信局、海州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鼓勵企業品牌建設。加強自主品牌建設。對首次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省名牌產品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江蘇省質量獎、江蘇省質量管理優秀獎的分別給予6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給予100萬元獎勵。(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工業項目建設
(七)加快重大工業項目建設。對符合海州區(高新區)主導產業發展規劃、投資強度等要求,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新建重點項目(限工業項目)給予基礎設施建設獎勵,具體獎勵按招商引資要求辦理。對當年過億元新建項目按協議進度投產達效的給予項目建設投資1‰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區工信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突出工業項目招商引資。圍繞產業鏈加大招商力度,提升精準招商水平。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低于2000萬元的或入駐標準化廠房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符合產業規劃的制造業項目,按照區招商引資要求獎勵。引進重大產業項目的按重大產業項目獎勵辦法辦理。(區發改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完善工業園區基礎設施
加快推進道路、水、電、氣、通信、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工業園區(集中區)公共服務設施和標準廠房建設運營,鼓勵與各類工業設計、檢驗檢測、物流配送等平臺共建共享。每年安排5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工業園區(集中區)標準廠房建設獎補(自用除外):新建一、二層標準工業廠房,按30元/平方米進行補貼;三層以上標準工業廠房,按60元/平方米進行補貼。(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資源局海州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生產要素質效
(十)完善金融服務支撐。一是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對在主板掛牌上市的給予300萬元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給予70萬元獎勵,對在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給予3-5萬元獎勵。二是推進龍頭企業并購重組。推進企業股權融資,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股權投資機構。三是壯大特色產業基金。充分發揮基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產業項目建設。四是不斷深化融資服務。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委托銀行擴大放貸比,緩解企業融資難,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區工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有效盤活閑置資產。全面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快盤活存量資產,建立工業用地資源激勵約束機制、低效企業退出機制。按照“清理一批、規范一批、招引一批”要求,推動用地、用能、排放等資源要素向投資強度高、畝產效益高的項目傾斜,切實盤活閑置低效工業用地。(區工信局、市資源局海州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保障土地、水、電、氣供給和人才支撐。積極保障工業企業用地需求,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基礎上,實行差別化供地政策,積極爭取省級對投資1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或重大工業項目用地的“點供”政策,重點工業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重點保障,確保每年新增工業用地不低于新增建設用地的20%。加快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充分保障強優企業水、電、氣需求。支持企業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積極協助申報享受區“人才新政十條”。(區住建局、人社局、行政審批局、市資源局海州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保障考核力度
(十三)強化工業經濟條線隊伍建設。選配對經濟情況熟、對企業情況熟、對扶持政策熟的人員充實一線崗位,逐步增強工業經濟條線工作力度。重點加強對區級職能部門、重點鎮街、園區工作人員配備,原則上區級機構人員不少于20名,重點鎮街、園區人員不少于5名,并保持隊伍相對穩定,避免人員頻繁變動。
(十四)加強工業督查考核。加大對承擔工業經濟任務單位的督查考核力度,落實“月通報、季考核”制度,從完成額、完成率、推進質量等幾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季度考核占全年考核分值的60%。對月度欠序時50%以上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對推進工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嘉獎。
(十五)落實聯席會議制度。推行數據共享,發改、工信、統計、稅務等部門定期就工業經濟各項數據聯合進行綜合研判,形成運行分析報告。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深化區領導掛鉤服務制度,完善政企溝通機制,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底。有效期屆滿或有法律政策依據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如國家、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原則上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屬于同類獎項升級的,按級差獎勵。本措施條款具體實施細則、適用條件、兌現流程由各責任部門負責解釋,獎勵資金按財政受益體系分級承擔。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