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5/2019-00058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海州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辦發〔2019〕3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海州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19〕32號
關于印發《海州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海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崗埠農場,區各有關單位:
《海州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5日
海州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海州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中醫藥醫療、養生、保健、康復服務,根據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標準(2017年版)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函〔2018〕128號)及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江蘇省“十三五”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蘇政辦發〔2017〕93號)文件精神,區政府決定在成功創建省級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基礎上,開展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區委、區政府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決策部署,以鞏固“省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成果為契機,堅持以服務人民健康為中心,以中醫藥文化為引領,以傳承創新為主線,充分發揮傳統醫學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全面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推動我區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實施目標
根據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標準與評審細則》(2019年版)的要求,開展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活動,力爭在2020年創成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
三、主要指標
(一)基層中醫藥工作組織領導和管理
1.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區政府年度工作目標,建立區、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推動基層中醫藥工作的協調機制,制定我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2.區政府成立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領導小組,制定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工作實施方案,定期研究創建工作并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組織實施。
3.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分管中醫藥工作的領導,設立中醫藥工作管理機構,配備工作人員;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熟悉中醫藥政策、中醫藥管理知識和全區中醫藥工作情況。
4.中醫藥事業費年均增長比例高于衛生事業費的增長比例;中醫藥事業費用于中醫藥基礎條件建設、服務能力建設、人才培養等工作。
5.認真貫徹落實基層中醫藥各項政策。
(1)在健全全民醫保體系中發揮中醫藥的優勢和作用。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中醫科和村衛生室提供中醫藥服務作為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必備條件。將中醫藥服務項目(包括針灸、理療、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及中醫藥適宜技術、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及新農合補償報銷范圍。制定降低中醫藥報銷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等政策鼓勵開展中醫藥服務。在實行支付方式改革或門診慢病統籌中,制定鼓勵城鄉居民在基層醫療單位使用中醫藥服務就診的政策。
(2)在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中體現中醫藥特點。按照基本藥物制度的要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應配備中藥飲片和中成藥;所有村衛生室應配備中藥飲片或中成藥。中藥飲片的基本藥物管理執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中藥飲片定價、采購、配送、使用和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等政策規定。
6.加大財政投入,保證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中醫藥服務所需的投入。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管理,嚴格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嚴格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機構中醫藥制劑的使用管理,嚴格執行中醫藥技術標準規范。
7.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工作考核機制,并納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標。(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中,中醫藥內容分值比應不低于15%)
(二)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建設
1.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服務條件建設:100%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鄉鎮衛生院中醫科基本標準》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準》設置中醫科、中藥房,配備中醫診療設備。集中設置多種中醫藥方法和手段綜合使用、中醫藥文化氛圍濃郁并相對獨立的中醫藥綜合服務區。中醫臨床診室應配備針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其他中醫診療設備配備不少于4類。規范設置中藥房,配備中藥飲片不少于300種;提供煎藥服務。
2.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中醫藥服務條件建設:75%以上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應配備針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及TDP神燈等中醫診療設備;40%以上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配備中藥飲片不少于100種,或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配送,其余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配備中成藥不少于50種。
(三)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1.95%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中醫類別醫師占本機構醫師總數的比例達到 20%以上;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75%以上的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鄉村醫生或能中會西的鄉村醫生。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醫類別醫師接受過省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的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崗位培訓、轉崗培訓或規范化培訓,并考核合格;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占基層全科醫生的比例達到20%以上,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占基層中醫類別醫師比例達到50%以上。
3.開展基層在職在崗中醫藥人員參加中醫藥繼續教育或專業學歷教育,培訓率達到100%。開展臨床類別醫師和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培訓率達到90%以上。
4.開展基層老中醫藥專家師帶徒工作。
(四)基層中醫醫療服務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6類以上中醫藥技術;社區衛生服務站、7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4類以上的中醫藥技術。
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診療人次占總診療人次的比例達 30%以上;中醫處方(含中藥飲片、中成藥)占處方總數的比例達30%以上;中藥飲片處方占處方總數的比例達 5%以上或中醫非藥物療法治療人次占總診療人次的比例達 10%以上。
3.推廣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
(1)區衛健委設立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基地,有專門的示教室,配置視頻會議會診系統,并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2)建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師資隊伍,成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專家指導組,建立長效的業務指導機制。
(3)分層分類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推廣以《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手冊》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告的適宜技術目錄為重點的中醫藥適宜技術。
(4)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至少能夠開展10項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村衛生室至少開展5項中醫藥適宜技術。
(5)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應用中醫藥康復手段提供康復治療。
(五)基層中醫預防保健服務
1.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項目,按照《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技術規范》要求,開展老年人和兒童等人群的中醫藥健康管理,目標人群覆蓋率要達到國家要求。
2.在孕產婦、高血壓及2型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中至少選擇1項開展中醫藥健康管理試點工作,鼓勵運用中醫藥探索開展其他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3.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服務。在飲食、起居、食療藥膳、運動鍛煉等方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夠運用中醫藥理論知識,對城鄉居民開展養生保健知識宣教等中醫藥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中醫藥內容不少于50%。
4.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均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積極參與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六)中醫藥服務滿意率和知曉率
1.城鄉居民對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滿意率不低于85%。
2.城鄉居民中醫藥常識知曉率不低于90%,對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知曉率不低于85%,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對中醫藥相關政策知曉率不低于85%。
四、方法步驟
(一)發動宣傳、籌備階段(2019年5月15日-6月30日)
1.成立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辦公地點設在區衛健委。
2.召開海州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啟動工作會。
3.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有關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文件、標準、要求,明確開展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目的、意義,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握方向,主動參與。
4.落實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工作經費、人員配備。
5.針對本區實際情況制定全區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及培訓計劃。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1.各鎮街(開發區、崗埠農場)及有關部門分別制定實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創建責任,全面部署推進創建工作。區創建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創建專題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協調相關工作,及時解決創建工作中的問題。
2.加大對各級中醫醫療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科、中藥房建設的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按要求抓好中醫科、中藥房及中醫綜合診療服務區的標準化建設。
3.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對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建設標準》(2019年版)及《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方案及細則》(2019年版)等標準要求,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推廣應用中醫適宜技術,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平。
4.區衛健委依據評審標準對各級醫療機構創建工作進行督查評估,提出整改意見,并對創建工作進行自評。
5.加強各級、各類創建資料的收集、整理、分類工作。
(三)自查自糾階段(2020年1月1日-3月30日)
1.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對照評審標準及自評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整改完善。
2. 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照評審要求,對創建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指導,發現問題,限期整改,確保達到各項創建要求。
(四)迎檢驗收階段(2020年11月前)
申請省、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評審,并通過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驗收。
五、職責分工
區政府辦:負責創建的統籌、協調工作。
區發改局:將中醫藥特色基層衛生服務發展納入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項目投資計劃。
區財政局:將中醫藥事業費實行財政預算單列,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中落實一定比例用于中醫藥預防保健工作,保障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必要經費。
區人社局:研究、制定并落實符合我區實際的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在待遇、職稱晉升等方面體現向中醫藥人員傾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支持中藥制劑研制,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品市場中藥質量監管,嚴厲查處違法生產、流通、使用劣質中藥藥材、藥品。
區衛健委:作為這項工作的主要牽頭部門,具體負責創建活動的日常工作;制定并實施本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工作方案,制定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和管理規范,制定中醫藥特色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的設施設備和人員配置,建立中醫藥服務工作考核機制,并納入對其管理人員年度工作考核目標;組織開展中醫藥特色基層衛生服務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建立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基地,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制定實施常見病中醫臨床診療方案,提高中醫藥服務比例。
各鎮街、開發區、崗埠農場:負責將中醫藥服務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以村委會、居委會為基礎,建立中醫藥知識科普宣傳教育網絡。協助區衛健委開展面向全區居民的中醫藥知識科普宣傳活動、組織群眾參加中醫藥專家開展的中醫藥保健講座和咨詢、做好家庭醫師簽約服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由分管衛健工作的副區長擔任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和區衛健委主任擔任副組長,區衛健委、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鎮街等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統一組織和協調,建立多部門共同推動中醫藥工作的協調機制,對全區中醫藥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制定區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研究擬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督促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必要時,隨時召開涉及相關部門、單位工作的專題協調會,協調解決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健委,負責創建的日常工作。
(二)加強部門聯動,推進工作落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對照創建驗收標準,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做好任務分解,集中精力抓好落實。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協作,主動開展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
(三)強化督查指導,提升創建實效。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創建工作目標,制定創建工作考核辦法,對各鎮街、各相關部門創建重點工作、重要任務采取隨機抽查、跟蹤督查等方法進行定期督查考核,對創建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秀的單位給予表彰,對創建工作重視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實的單位進行通報,責令限期整改,確保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順利進行。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