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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5-00018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海州區支持智能算力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海州區支持智能算力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關于印發海州區支持智能算力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2025年4月8日,海州區人民政府印發《海州區支持智能算力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海政規發〔2025〕2號)。現就文件精神進行以下解讀: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數字經濟的戰略部署,全面落實《關于全面提升海州區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實施意見》,以算力高質量發展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打造海州區堅實的現代化數字基座,特制定支持智能算力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二、政策的支持對象
本政策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相關數據能被海州區統計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健全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
三、政策的主要內容
重點圍繞建設費用補助、運營補助、購買算力補助三個方面。
1. 建設費用補助。對投入建設算力基礎設施項目的,算力規模不低于300P,總投資在1億元以上的,按照不超過上一年度實際投資額的5%予以補助,每家企業累計補助不超過800萬元。
2. 運營補助。根據統一規劃部署的算力服務器,按實際年機房運營成本給予20%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時間暫定2年。
3. 購買算力補助。購買算力中心智算服務的,按實際支付人工智能算力費用的5%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獎勵資金2000萬元,按照申請補助資金額度按比例進行分配。
四、政策的有效期限
本政策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或有法律政策依據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2024年6月10日起施行的《海州區支持智能算力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海政規發〔2024〕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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