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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5-00011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的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的政策解讀
關于《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的政策解讀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文化旅游業是帶動性強、關聯度高、覆蓋面廣、消費潛力大,并對多個領域都可發揮促進作用的重要產業。《國務院關于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4〕18號)中提出,要“擴大文化演出市場供給”“支持‘音樂+旅游’、‘演出+旅游’、‘賽事+旅游’等融合業態發展”。江蘇省文旅廳聯合多部門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若干舉措》,包括支持舉辦演唱會音樂節、支持優秀劇目文藝演出、支持重大體育賽事等獎補政策。通過建立公正、透明、有序的獎勵機制,加大對相關經營主體培育力度,優化和擴大文體旅供給,為消費者提供更豐富消費產品、更優質消費服務、更多元消費場景,聯動吸引消費加快發展。
為進一步推動文體旅融合發展、豐富產品供給、拓展消費場景,以文體旅消費助推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區文體旅游局牽頭起草了《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以下簡稱《激勵措施》)
二、文件主要內容?
《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聚焦演唱會、音樂節、體育賽事和劇目創作演出等文旅消費場景,提出4條激勵措施。在支持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方面,主要根據每站累計售票人次,設定不同獎勵金額;在支持舉辦有影響力的體育賽事方面,主要根據不同賽事特點,分為品牌賽事、路跑賽事、商業性賽事三種類型,每個類型根據參賽人數或售票數設定不同獎勵金額;在支持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創作及演出方面,主要根據劇目觀影人次,設定不同獎勵金額。
三、政策有效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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