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3-00245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州區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辦發〔2023〕2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州區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3〕27號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州區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央環保督查反饋問題整改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海州區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海州區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
為更好的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按照《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工作要求,深入開展廢棄露天宕口的修復工作,依據海州區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堅持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建則建、宜荒則荒,分區分類推進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切實推動海州區生態文明建設。
二、目標任務
(一)修復目標
根據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函》,結合廢棄露天礦山實際情況,到2025年底,海州區全面完成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任務,共計劃完成礦山生態修復17個,面積95.67hm2(1434.98畝)。具體時間節點為2023年9月底前完成采取“自然恢復、封閉管養”治理方式的廢棄礦山修復任務,2023年底前完成40%廢棄礦山修復面積,2024年底前完成70%修復面積,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盤活工礦建設用地面積,生態系統增加年固碳能力。
(二)主要任務
本次生態修復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按批復的修復方案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對裸露邊坡采取削坡減載、復綠以及廢渣治理和平整、綠化宕底廢棄地,最大限度地減少裸露地面,高質量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廢棄露天礦山未進行生態修復,大面積山體裸露”問題。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23年):
2023年7月底前完成10個宕口方案審查及方案確定,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7個宕口方案審查及方案確定;2023年9月中旬完成施工招標,各鎮街完成項目施工區場地清理,交付瀛洲集團實施;2023年9月底前需完成自然恢復、封閉管養3個宕口生態修復;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7個宕口生態修復施工。
第二階段(2024年):
2024年一季度項目施工區場地清理,交付瀛洲集團實施,12月底前完成年度宕口修復計劃。
第三階段(2025年):
2025年一季度項目施工區場地清理,交付瀛洲集團實施,12月底前完成年度宕口修復計劃,所有宕口具備整體驗收條件。
四、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區級層面成立海州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廢棄露天宕口修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海州區需修復的廢棄露天宕口的實施工作。
區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區紀委監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區財政局、區行政審批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法院、區檢察院、海州公安分局、區農業農村局、海州生態環境局、區城市管理局、錦屏鎮、朐陽街道、南城街道和花果山街道、瀛洲集團負責同志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程推進組、矛盾協調組、督查推進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由朱燕昌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孫可釗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部門分工
區紀委監委:對工作不力及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國家公職人員參與利益交換和牟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負責統籌推進生態修復工作,落實治理方案審查上報,督促相關鎮街和單位開展治理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為項目爭取相關配套資金和發行專項債。
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指導項目備案并完成備案審批。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指導和督查。
區法院、檢察院:負責辦理非法開采礦產資源刑事案件;依法履行監督職責,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工作。
海州公安分局:負責打擊借修復之名盜取國家礦產資源的行為;打擊阻擾工程施工的黑惡勢力。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修復工作中涉及的苗木栽培、樹種選擇等綠化工作以及所屬宕口矛盾調處、地上物清理等工作。
海州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自然資源部門按照技術規范和修復方案指導廢棄露天礦山修復工作,做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揚塵和噪聲等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管。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修復工作中涉及的違法建設查處、垃圾清運的工作。
各相關鎮街:負責轄區范圍內待修復宕口的矛盾調處、地上物清理等工作,確保如期交付施工單位實施修復工程。
瀛洲集團:負責宕口修復工程方案設計、工程招標及具體實施及資金籌措工作。
附件:海州區廢棄采石宕口生態修復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海州區廢棄采石宕口生態修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朱偉哲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
王從峰 區政府副區長
戚雙喜 區政府副區長,海州公安分局局長、督察長
陳 飛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
蔣田田 浦南鎮黨委政法委員(政府辦借用)
蔣德恩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水利局局長、鄉村振興局局長,區委農辦主任
陳 健 區城管局局長
陳一新 錦屏鎮鎮長
馬玉昌 朐陽街道辦事處主任
吳 銘 花果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 旭 南城街道辦事處主任
李曉光 瀛洲集團董事長
朱燕昌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局長
董立文 海州生態環境局局長
葛君偉 海州區監委委員
楊秀紅 區財政局黨組成員
薄祥軍 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蔣崇輝 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金 剛 海州公安分局政委
宋向華 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姜長安 區法院副院長
孫可釗 市自然資源海州分局副局長
江世亞 海州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程 勇 瀛洲集團黨委委員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