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3-00243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州區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辦發〔2023〕2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州區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3〕26號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州區耕地流出整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崗埠農場、云臺農場,高新區各園區辦,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有關要求,《海州區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第17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海州區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方案
根據2022年度變更調查成果數據,海州區新增耕地面積792畝,年內流出耕地3855畝,凈減少3063畝。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的決策部署,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全區耕地減少趨勢,做好耕地流出問題整改,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范圍
海州區各鎮街、農場和工業園耕地流入流出統計表
單位 | 耕地流入面積 | 耕地流出面積 | 凈減少耕地面積 | 合法 | 需要整改面積 | |
占用一般耕地面積 |
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 |||||
浦 南 鎮 |
195 |
1313 |
1118 |
159 |
857 |
297 |
云臺農場 |
107 |
553 |
446 |
471 |
82 |
|
新 壩 鎮 |
51 |
347 |
296 |
0 |
96 |
251 |
花果山街道 |
0 |
260 |
260 |
254 |
6 |
|
寧海街道 |
48 |
212 |
164 |
43 |
156 |
13 |
錦 屏 鎮 |
205 |
177 |
-28 |
64 |
74 |
39 |
單位 | 耕地流入面積 | 耕地流出面積 | 凈減少耕地面積 | 合法 | 需要整改面積 | |
占用一般耕地面積 | 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 |||||
板 浦 鎮 |
101 |
156 |
55 |
41 |
62 |
53 |
海州城區 |
5 |
75 |
70 |
3 |
72 |
|
朐陽街道 |
3 |
69 |
66 |
68 |
1 |
|
崗埠農場 |
48 |
62 |
14 |
40 |
19 |
3 |
城 區 |
2 |
19 |
17 |
0 |
19 |
|
洪門街道 |
4 |
8 |
4 |
0 |
8 |
|
海州工業園 |
0 |
311 |
311 |
290 |
21 |
|
新浦工業園 |
17 |
77 |
60 |
1 |
9 |
67 |
南城街道 |
6 |
3 |
3 |
1 |
2 |
|
新浦城區 |
0 |
213 |
213 |
174 |
39 |
|
合 計 |
792 |
3855 |
3063 |
1609 |
1523 |
723 |
二、整改措施
1.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圖斑必須采取“恢復耕種條件”的方式進行整改。
2022年變更調查數據顯示,相關鎮街、農場和園區存在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破壞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情況,其中:浦南鎮297畝、新壩鎮251畝、錦屏鎮39畝、板浦鎮53畝、寧海街道13畝、崗埠農場3畝、新浦工業園67畝。
整改措施: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要求,對于2021年9月1日后發生的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圖斑,未及時整改到位的進行立案查處,市資源局海州分局和高新分局將按照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中“處耕地開墾費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按頂格5倍進行罰款(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耕地開墾費為2.8萬/畝),并督促整改恢復為耕地;對于2021年9月1日前發生的圖斑,各鎮街要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進行整改,恢復耕種條件。
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高新區分局
責任主體:浦南鎮、新壩鎮、錦屏鎮、板浦鎮、寧海街道、崗埠農場、新浦工業園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0日前
2.占用一般耕地的圖斑可以采取“恢復耕種條件”或“進出平衡”的方式進行整改。
2022年變更調查數據顯示,相關鎮街、農場和園區存在占用一般耕地,破壞耕地耕作層情況,其中:浦南鎮857畝、新壩鎮96畝、錦屏鎮74畝、板浦鎮62畝、寧海街道156畝、朐陽街道1畝、洪門街道8畝、花果山街道6畝、南城街道2畝、海州城區72畝、崗埠農場19畝、云臺農場82畝、城區19畝、海州工業園21畝、新浦工業園9畝和新浦城區39畝。
整改措施:經調查,可恢復的一般耕地,鎮街應組織恢復耕種條件;確實不能恢復的一般耕地,各鎮街可以通過整理“轉進地塊”形成“進出平衡”指標完成整改;對不愿意做“進出平衡”項目或不具備條件的由自然資源部門統一安排后備資源豐富的鎮街代做,責任鎮街按4萬/畝進行購買,資金不足的直接扣除相應的“永久基本農田代保資金”。
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高新區分局
責任主體:浦南鎮、新壩鎮、錦屏鎮、板浦鎮、寧海街道、朐陽街道、洪門街道、花果山街道、南城街道、崗埠農場、云臺農場、海州工業園、新浦工業園。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三、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2023年8月31日前,各相關鎮街、農場、園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召開整改工作部署會,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職能部門共同配合、協同推進整改工作。按照本整改方案要求,逐類問題逐宗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
2.集中整改。各相關鎮街、農場、園區要對照問題清單,按照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強力推進整改實施,確保整改效果。并將結果及時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匯總,自然資源部門做好與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的對接舉證和動態銷號工作。2023年9月底前,面積整改率應達80%。
3.區級自驗。2023年11月30日前,各相關鎮街、農場、園區組織開展自查驗收,并以書面形式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報送整改工作自查驗收報告,報送的主要內容包括:整改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四、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高效推動抓整改。本次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任務重、要求高,各相關鎮街、農場、園區要切實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從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扎實做好整改工作。各相關鎮街、農場、園區是整改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整改的第一責任人,要對照問題清單,逐項任務分解,明確責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逐宗對賬銷號,推動整改落實。市資源局海州分局、高新區分局定期調度督察整改工作進展,加大對地方的督促指導力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及時將整改進展情況通報區政府,并抄送黨政負責同志。
2.強化問題導向,精準施策抓整改。各相關鎮街、農場、園區要全面開展耕地流出問題徹底排查,不留死角,保持耕地流出問題嚴肅查處的高壓態勢,認真核查各類情形問題,建立統一整改臺賬,分類精準施策,限時整改銷號。對耕地流向林地、園地、草地、坑塘水面等其他農用地的,能立行立改的,堅決一次整改到位;對一般耕地違規轉為其他農用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可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從其他農用地恢復耕種的方式補足;對未經依法審批(未辦理農轉用手續)耕地流向建設用地的,符合規劃的依法組織報批,不符合規劃的限期整改復耕。
3.強化源頭治理,建立機制抓管控。堅持抓早抓小、標本兼治的原則,從源頭治理入手,自然資源部門要主動聯合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農場建立巡查監管長效機制,充分利用“天上查、探頭照、地上巡”等手段多管齊下,全方位加強耕地保護與監管,強化耕地動態巡查和日常監管,及時高效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持續宣傳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加大對亂占耕地違法違規行為典型案例的查處力度,并適時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震懾一方”的目的,引導廣大群眾嚴格保護耕地、自覺抵制亂占耕地行為。
4.強化督導考核,完善制度抓整治。建立完善耕地“進出平衡”制度,嚴肅執法問責,嚴格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一票否決、終身追責的考核要求,對耕地“占補平衡”“進出平衡”落實不到位的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嚴重的,要予以追究問責。未完成整改任務的鎮街,在年度耕地保護補償資金考核中,將按照村(居)不予補償并取消評優資格。
附件:海州區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海州區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朱偉哲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齊華兵 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
蔣田田 浦南鎮黨委政法委員(政府辦借用)
朱燕昌 市自然資源局海州分局局長
李入洋 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區分局局長
蔣德恩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水利局局長、鄉村振興局局長,區委農辦主任
張正文 區財政局局長,國資辦主任
董立文 海州生態環境局局長
朱 沖 浦南鎮黨委書記
王昌杰 新壩鎮黨委書記
姜海燕 錦屏鎮黨委書記
黃 勇 板浦鎮黨委書記
徐維錚 朐陽街道黨工委書記
陳 云 洪門街道黨工委書記
孫 星 寧海街道黨工委書記
夏 雷 花果山街道黨工委書記
周 健 南城街道黨工委書記
單新文 新浦街道黨工委書記
程 勇 浦西街道黨工委書記
茆龍海 高新區新浦工業園管理辦公室主任
趙 明 高新區海州工業園管理辦公室主任
王玉珍 江蘇省崗埠農場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錢海祥 江蘇省云臺農場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社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由朱燕昌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