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4-00009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辦發〔2023〕3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3〕33號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海州區盤活資產
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各委辦局,高新區各園區辦、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盤活資產,強化改革創新,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央、省、市、區決策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資產意識,堅持創新運作,提高使用效能,積極探索盤活資產的方法路徑,為推動“穩增長、防風險、保民生”和高質量發展拓展空間、強化保障。
二、工作目標
在全面清查、分類梳理的基礎上,制定運作處置專項行動方案,分步實施。按照“能用盡用、可售可租、能融則融”的原則,通過高效利用、有序處置、有償使用、積極融資等多渠道、多方式盤活處置國有資產,以資本為紐帶實現國有資產的有效轉換和增值,充分發揮各類國有資產的最大效益,促進財政增收、資產增值、資本嬗變。2024年一季度盤活資產工作初步見效,年內國有資源資產資本資金管理運營制度進一步完善,運作水平和效益明顯提升,資產動態盤活良性循環機制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穩中求進,注重提質增效。切實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有序推進、應盤盡盤;找準工作切入點,強化工作重點,抓住關鍵,集中發力,向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聚集;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統籌考慮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不斷實現資產總量快速增加和資產結構質效整體提升。
(二)堅持統籌推進,加快創新發展。以全面清查為基礎,深挖資源資產資本資金效益,實現資源資產不斷向資本資金歸集轉化,充分發揮市場挖掘和發現價值的決定性作用,推動資源、資產可交易、資本化、能增值。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突出改革創新,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推動國有資產管理由實物形態轉向價值形態、由靜態管理轉向動態管理。引導更多的社會主體和社會資本參與,形成投資良性循環。堅持集約節約,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實現國有資產效益最大化。
(三)堅持務實操作,防范化解風險。始終把防風險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統籌好當前和長遠、發展和安全,把握好資產盤活和防風險的關系,尊重規律,注重實效,分類施策,不搞“一刀切”,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四、工作任務
(一)規范提升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使用。全面清查各行政事業單位賬戶沉淀資金,清理銀行賬戶,規范資金管理,清理各類對外借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
(二)優化盤活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全面清查行政事業單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產、公務用車、大型儀器、專用設備、罰沒物資、各類無形資產,科學分類處置。
(三)大力盤活國有經營性資產。全面清查國有企業占有、使用的資產,包括沉淀資金及銀行賬戶、應收、預付賬款類資產的清查,重點關注股權、債權、經營性房地產、各類無形資產以及預計可帶來收益的資產。以市場化為主方向,優化整合資源配置和經營業務,全面清理僵尸企業,切實增強市場競爭力。
(四)推動各類國有資源顯性化增量化。全面清查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林業資源、濕地資源、海洋資源、水資源(水庫、湖面)、港口碼頭岸線資源(含內河)、能源電力資源等,探索路徑推動價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
(五)創新運作特許經營權。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戶外廣告、加油(氣)站、停車場、充電樁、機動車輛安全環保檢測、公園綠地、廣場、旅游景點、殯葬項目、特種垃圾清運、危貨運輸、工程爆破、押運、出租車、自來水、污水、燃氣、地下管網、公交線路運營等可市場化配置的特許經營權。重點關注特許經營權現有種類及利用情況、現行收費標準、預期可實現收益等,通過新型PPP、REITs、ABS融資等方式,推動無形資源顯性化,實現資源向資產轉化。
(六)盤活農村閑置集體資產。全面梳理盤活閑置資產,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資源要素,審慎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進一步優化配置,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活力。
五、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及方案制定:2023年12月上旬。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制定出臺行動方案,明確工作任務,開展業務培訓;各工作專班做好清查表格設計等各項準備工作。
(二)清查摸底:2024年1月底前。各工作專班細化任務清單,制定閑置、低效使用資產清查摸底統計表,啟動各自領域清查摸底工作,統計、匯總后向領導小組匯報。數據統計以2023年11月30日為基準日。
(三)運作處置:各工作專班組織分類梳理,形成可盤活清單和運作處置方案,報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運作處置。2024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審核、啟動運作,3月底初見成效,6月底前形成明顯量化效果。
(四)完善提升:2024年9月底前。各單位根據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困難完善相關制度,健全資源資產資本資金管理運行良性長效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以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區資產盤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和決策部署。二是成立7個專項領域工作專班,其中,行政事業單位資金、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資源資產、特許經營權、農村集體資產6個專班負責各自領域資產盤活標準、專項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政策法規專班負責梳理涉資產管理運行的法律法規文件,協調解決盤活資產清查摸底和運作處置中的具體涉法問題,在工作過程中提供法治支撐。三是建立區政府統一領導,區級主管部門分類指導,同步推進鎮街、園區成立相應機構分級負責、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牢固樹立全區“一盤棋”思想,切實承擔盤活資產責任,真抓實干、務求實效,明確內部分工,優化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舉措,提升資產盤活工作組織推進力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專班深入抓,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合力,確保資產盤活工作順利推進、早日見效。
(三)強化督查考核。充分發揮高質量發展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建立工作督導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盤活資產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以適當方式給予激勵。對資產長期閑置、盤活資產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實施專項督導。健全完善考核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四)嚴格工作要求。嚴格遵守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履行法定審批程序規范運作處置,處置收入按規定足額上繳國庫。嚴格落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求,在資產盤活過程中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國有企業經營性債務。嚴禁借盤活資產名義,對無需處置的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和虛假交易。加強審計監督,重點關注資產盤活執行和處置收益收支管理情況,對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問責。
附件:1.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專班方案
附件1
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為加強對全區盤活資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區政府決定成立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 長:
朱偉哲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代理區長
副 組 長:
姜 超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掛職)
陳 創 區委副書記(掛職),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王 寧 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丁 偉 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掛職),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掛職),無錫連云港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于 卉 區政府副區長
江希路 高新區二級調研員
王從峰 區政府副區長
戚雙喜 區政府副區長,海州公安分局局長、督察長
陳 飛 區政府副區長
齊華兵 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劉 虹 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李寶凱 高新區黨工委委員,海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無錫連云港工業園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殷 偉 高新區黨工委委員,高新公安分局局長、督察長
成 員:
黃寶軍 區政協副主席,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區政府金融辦主任
田亞輝 區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區政府研究室主任、外事辦主任
王 剛 高新區綜合辦公室主任
王海鷗 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張延廣 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區新聞辦主任、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局長
季 銳 區法院副院長
嚴 中 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金 剛 海州公安分局政委
汪 偉 浦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李 昂 新壩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陳一新 錦屏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沈劍峰 板浦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李政儒 新浦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李 良 浦西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齊曉云 路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王俊紅 新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王 鄭 新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滕軍長 新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伏瑩瑩 寧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馬玉昌 朐陽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張 環 洪門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徐 寧 海州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程 婭 幸福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吳 銘 花果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張 旭 南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孫彥君 郁洲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李明軍 區發改局局長,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閆 浩 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區教育局局長,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黃文傳 區科技局局長,高新區科經局局長
呂芳芳 區工信局局長
林春娟 區民政局局長
陳懷忠 區司法局局長
張正文 區財政局局長,國資辦主任
王志鈺 區住建局局長、人防辦主任,地震局局長
陳 健 區城管局局長
張 濤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蔣德恩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水利局局長、鄉村振興局局長,區委農辦主任
謝 艷 區商務局局長
顏 瑋 區文體旅游局局長,文物局局長
杜 威 區衛健委主任,中醫藥管理局局長
陳洪海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胡 晨 區審計局局長
許 建 區行政審批局局長,區政務辦主任、大數據管理局局長
陳賢斌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知識產權局局長
朱燕昌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局長
湯四海 海州區稅務局局長
董立文 海州生態環境局局長,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局長
紀 巍 區政府辦副主任,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主任
徐 祥 區政府辦副主任
趙 明 海州工業園黨委書記、管理辦公室主任
茆龍海 新浦工業園黨委書記、管理辦公室主任
陶 冶 宋跳工業園黨委書記、管理辦公室主任
鄭紀東 高新區組織人事部部長
柏龍均 高新公安分局政委
蘇振威 高新區財政局局長
許 春 高新區規劃建設局局長
史艷妮 高新區行政審批局局長
張 洪 高新區安監局局長
熊勝波 高新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李入洋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分局局長
陳毅敏 海發集團董事長,泓順公司董事長
李曉光 瀛洲集團董事長
陳 東 文旅集團董事長
朱澤東 農發集團董事長
朱 寧 高發集團總經理、副董事長,園博建設公司董事長
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徐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張正文同志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上傳下達和統計匯總等工作,負責制定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專班方案,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和決策部署,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該領導小組成員此后工作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人員自行遞補,不再另行發文。
附件2
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專班方案
為全面推動海州區盤活資產工作,加大重點領域資產清查、盤活力度,區政府決定成立行政事業單位資金、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資源資產、特許經營權、農村集體資產、政策法規7個專項領域工作專班。現將專班成員和工作任務明確如下:
一、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專班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高新區財政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分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各行政事業單位賬戶沉淀資金,各類對外借款、應收、預付賬款、政府投資基金等。其中區財政局、高新區財政局負責清查行政事業單位沉淀資金、政府投資基金、對外借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分局負責清查土地出讓金欠繳、礦產等資源使用金欠繳情況。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班
牽頭單位:區政府辦、高新區綜合辦
成員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海州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區財政局、高新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委、區住建局、 高新區規劃建設局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行政事業單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產、公務用車、大型儀器、專用設備、罰沒物資、各類無形資產等。其中區政府辦、高新區綜合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清查;區法院、區檢察院、海州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負責罰沒物資清查;區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資產資源清查;區衛健委負責醫療系統資產資源清查;區住建局、高新區規劃建設局負責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資產清查。
三、企業國有資產專班
牽頭單位:區國資辦、高新區財政局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國有企業占有、使用的資產,包括沉淀資金及銀行賬戶、應收、預付賬款類資產的清查,重點關注股權、債權、經營性房地產、各類無形資產以及預計可帶來收益的資產。以市場化為主方向,優化整合資源配置和經營業務,切實增強市場競爭力。區國資辦、高新區財政局負責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清查。
四、國有資源資產專班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分局
成員單位:區發改局、高新區科經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司法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林業資源、濕地資源、水資源(水庫、湖面)、內河碼頭岸線資源、能源電力資源等,探索路徑推動價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其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分局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清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內河碼頭岸線資源清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水資源(水庫、湖面)、林業資源、濕地資源清查;區發改局、高新區科經局負責能源電力資源清查;區司法局牽頭負責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
五、特許經營權專班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高新區科經局
成員單位:海州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區城管局、高新區綜合執法局、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高新區安監局、區文體旅游局、區商務局、區司法局、區行政審批局、高新區行政審批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建局、高新區規劃建設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財政局、高新區財政局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戶外廣告、加油(氣)站、停車場、充電樁、機動車輛安全環保檢測、公園綠地、廣場、旅游景點、殯葬項目、特種垃圾清運、危貨運輸、工程爆破、押運、出租車、自來水、污水、燃氣、地下管網、公交線路運營等可市場化配置的特許經營權。重點關注特許經營權現有種類及利用情況、現行收費標準、預期可實現收益等,通過新型PPP、REITs、ABS融資等方式,推動無形資源顯性化,實現資源向資產轉化。
六、農村集體資產專班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分局、區教育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健委等
工作任務:全面梳理盤活閑置資產,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資源要素,在試點地區審慎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進一步優化配置,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活力。
七、政策法規專班
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成員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高新區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分局、區住建局、高新區規劃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等
工作任務:梳理涉資源資產管理運行的法律法規文件,審核資源資產管理規范性文件,協調解決區本級盤活資產清查摸底及處置運作中的具體涉法問題,在工作過程中提供法治支撐。
各專班牽頭單位承擔本領域(本系統)盤活存量資產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全面部署、定期調度,同時明確1名分管負責人抓好專班具體工作落實,做好本領域(本系統)專項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對盤活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完成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抄送: 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監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區人武部。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