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3-00051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海州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辦發〔2023〕1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海州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3〕11號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海州區
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崗埠農場、云臺農場,區各辦局,高新區各園區辦、各部門、各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充 分發揮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帶動作用,全面提 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 護穩定和應對風險的能力,加快推進法治海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根據《海州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2021—2025)年》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學習計劃。
一、總體安排
2023年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主要采取會前學法方式進行。
二、學法內容
重點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與政府履行職責密切相關的 綜合和專業法律法規,最新頒布實施、修訂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 與政府常務會議議題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內容。學法的領學人原則 上為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邀請法律專家學者 和經驗豐富的法律事務工作者講課。
三、組織實施
1.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提前通知,按計劃落實好學法的時間、地點、人員。
2.堅持“誰立法、誰執法、誰普法、誰講法”的原則,區政府有關單位根據《學法計劃》具體安排,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講解提綱要突出重點、簡明扼要,具有條理性和針對性,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
3.各有關責任部門應提前3天將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相關材料報送區司法局,經審核后印發。
四、其他事項
區各單位要參照《學法計劃》內容,制定本地本部門領導干部年度集體學法活動安排,并抓好落實。
附件:2023年海州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表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3年海州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表
講次 |
時間 |
法律法規名稱 |
責任 單位 |
學法 形式 |
第一講 |
四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2022年3月1日施行) |
區市場監管局 |
會前 學法 |
第二講 |
五月 |
《江蘇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 (2022年1月1日施行) |
區工信局 |
會前 學法 |
第三講 |
六月 |
《江蘇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 (2023年3月1日施行) |
區農業農村局 |
會前 學法 |
第四講 |
七月 |
《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2023年4月1日施行) |
區司法局 |
會前 學法 |
第五講 |
八月 |
《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23年5月1日施行) |
區城管局 |
會前 學法 |
第六講 |
九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2022年12月1日施行) |
海州公安分局 |
會前 學法 |
第七講 |
十月 |
《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 (2022年12月1日施行) |
區民政局 |
會前 學法 |
第八講 |
十一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 (2022年6月1日施行) |
區農業農村局 |
會前 學法 |
第九講 |
十二月 |
《江蘇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2023年3月1日施行) |
區財政局 |
會前 學法 |
注:講課時間為預計時間,如國家、省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或區領導認為其他法律法規需要及時安排學習的,將根據情況對講次安排作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