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4-00037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調整區政府部分領導同志分工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發〔2024〕1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調整區政府部分領導同志分工的通知
海政發〔2024〕13號
關于調整區政府部分領導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崗埠農場、云臺農場,區各辦局,高新區各園區辦、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現將區政府部分領導同志工作分工調整如下:
姜 超同志(掛職),負責鄉村振興、農業農村、水利、林業、供銷、氣象方面工作。
分管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鄉村振興局)、供銷合作總社、江蘇海州農業發展集團。
聯系農墾、駐區省屬農場,海州區氣象局。
王 寧同志,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項目、政策研究、投融資、開放型經濟、招商引資、商貿服務業、街區管理、應急管理、政務服務管理、行政審批、大數據管理、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醫療保障、公共資源交易、生態環境、統計、稅務、金融、糧食和物資儲備、國防動員、政務公開、地方志、消防、人民武裝、外事、檔案方面工作。協助朱偉哲同志負責財政、國有資產監管、審計方面工作。
分管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防動員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大數據管理局)、統計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商業街區發展中心、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地方志辦公室、江蘇海州發展集團、江蘇瀛洲發展集團。協助分管區政府辦公室、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計局。
聯系海關、市醫保局,區檔案局,海州生態環境局、海州區稅務局、海州區消防救援大隊,駐區金融、保險和證券機構,駐區部隊,海事、檢疫、邊檢。
戚雙喜同志,負責公安、司法、法制、信訪方面工作。協助王寧同志負責消防、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方面工作。
主持海州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分管區司法局、信訪局。協助分管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
聯系區國安辦。協助聯系海州區消防救援大隊。
海州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