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3-00036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海州區自然資源規劃委員會工作規則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發〔2023〕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海州區自然資源規劃委員會工作規則的通知
海政發〔2023〕2號
關于印發海州區自然資源規劃委員會
工作規則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高新區各園區辦,崗埠農場,云臺農場,區各有關單位:
《海州區自然資源規劃委員會工作規則》已經區資委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州區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海州區自然資源規劃委員會工作規則
按照海州區自然資源規劃委員會(以下簡稱區資委會)工作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和明確區規委會審議程序,完善自然資源規劃決策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區資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參照《連云港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工作規則》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區土地出讓工作規則的通知》,結合海州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規則。
一、職能定位
區資委會受區委、區政府委托,對海州區范圍內的自然資源規劃重大問題進行審議、審查。
二、工作機制
區政府對自然資源規劃項目審議決策前,由區資委會進行決策咨詢、集體審議。涉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和修編、敏感地區城市設計等重大事項決策,以及區資委會會議研究認為需要報請區委常委會研究的事項,經區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三、組織架構
區資委會設主任一名,由區長擔任;副主任兩名,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和分管副區長擔任。區資委會下設辦公室,區資委會辦公室是日常辦事機構,會議籌備、召開相關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海州分局,設辦公室主任1名,由市自然資源局海州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設辦公室副主任2名,由區政府辦、市自然資源局海州分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區資委會會議由區長主持或由區長委托副區長主持,與議題內容相關的區政府分管領導參加。參會單位根據具體議題內容確定。涉及高新區重要事項,需報區政府研究的,高新區相關領導及相關部門參會。涉及高新區相關規劃事項需區政府行文市級相關部門或上報市政府的,由高新區管委會研究審議并書面報告區政府后,區政府即啟動辦文程序。
四、議事范圍
1.審議區各類發展戰略規劃;
2.研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和修編;
3.研究風景名勝區規劃、歷史文化保護規劃等專項規劃;
4.研究主城、新城、重要功能板塊總體規劃(包括城市設計)等片區規劃以及近期建設規劃;
5.研究涉及成系統使用城鄉空間資源的全區性公共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等專業、專項規劃;
6.研究區城鎮開發邊界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及其修編、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以及城鎮開發邊界外的村莊規劃;
7.研究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保護規劃;
8.審查敏感地區以及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設計方案(見附件);
9 .研究涉及生態紅線和生態管控區域、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自然保護地方范圍、文物保護范圍劃定和調整類事項;
10.研究各類土地利用開發計劃(包括土地出讓、供地計劃等);
11.研究商業、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和工業、倉儲、科研等產業用地公開出讓方案及相關事項;
12.審議區資委會辦公室提交的須由區政府審查或批準的其它規劃事項;
13.需提交資委會研究的其它事項。
五、會議組織
1.議題匯總。會議議題由條線部門負責上報,各鎮街、園區和農場相關事項由涉及的條線部門把關會商后,由部門統一上報,辦公室負責匯總議題。
2.議題選擇。辦公室匯總議題后,報區長審閱并確認議題。
3.會議召開。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1-2次,實際工作中可根據議題準備情況及時召開。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會場準備、會議材料匯總和印發、會議記錄,議題匯報由議題上報單位負責組織。
4.形成紀要。辦公室對會議記錄進行整理并將紀要初稿報區政府辦審核,經參會區政府分管領導修改后,報區長簽發生效。生效后的文件作為下一步推進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由辦公室傳達至相關單位,各職能部門按照分工予以貫徹落實。
附件:敏感地區的建設項目、重大建設項目具體內容
附件
敏感地區的建設項目、重大建設項目具體內容
敏感地區的建設項目指:位于民主路、南城東大街兩處歷史文化街區,中南街、磨盤巷兩處歷史地段內的建設項目;位于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等內的重要公共服務設施,區范圍內的城市重要片區、重點沿線、重要節點建筑規模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重大建設項目指:規劃區內列入市、區重大目標任務、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及民生工程,政府投資類、建筑規模超過1萬平方米的科教文體衛等公共建筑,重要對外綜合客運樞紐項目。
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