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4-00021 | 分 類 | / 意見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區政府關于鼓勵和扶持企業上市的實施意見 | ||
文 號 | 海政規發〔2024〕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關于鼓勵和扶持企業上市的實施意見
海政規發〔2024〕1號
區政府關于鼓勵和扶持企業上市的實施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崗埠農場、云臺農場,區各辦局,高新區各園區辦、各部門、各中心,各有關單位:
《區政府關于鼓勵和扶持企業上市的實施意見》已經區第十九屆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海州區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區政府關于鼓勵和扶持企業上市的實施意見
為落實《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蘇省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蘇金監發〔2021〕67號)《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實施意見》(連政發〔2022〕72號)等文件精神,充分調動企業上市的積極性,鼓勵和引導一批有一定規模、業績優良、成長性好的企業通過上市做大、做優、做強,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服務新發展格局、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落實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要求,加快企業上市步伐,到2026年末,力爭全區新增上市企業3家,總數達到5家,全力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走在前列,努力打造多層次、寬領域、有特色、活力強的資本市場“海州板塊”,為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奮力實現海州在新時代“后發先至”提供有力支撐。
二、激勵扶持政策
(一)支持重點企業境內外上市
對首次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境外(限港股主板、美股IPO)上市的企業,在上市成功后,給予800萬元工作經費補貼(含“對首次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境外成功上市的企業,市級財政給予300萬元工作經費補貼”)。
(二)提升擬上市企業服務質效
完善部門協作、跟蹤指導、會商會辦、宣傳培訓、考核激勵和區領導掛鉤等服務機制,針對企業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合規證明出具、環評、規劃、歷史沿革確認等事項,各相關部門要持續優化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搭建企業上市培育、融資對接、人才培養等一體化資本服務平臺,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帶動效應,引導風投創投等社會資本支持企業上市,鼓勵金融機構為擬上市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區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區地方金融監管局主要負責人為副召集人,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發揮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工作措施,加強聯動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凝聚多方合力。引進培育各類功能性中介機構來區集聚發展,鼓勵中介機構對擬上市企業開展全生命周期服務,對上市公司提供全鏈條綜合服務。加強與證券監管部門、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全國股轉公司等合作,暢通相關部門間信息共享渠道。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共同營造支持企業上市工作的良好輿論環境。
(三)加大督導考核。區政府將推進企業上市和直接融資工作納入對鎮街(園區)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每年下達指導性目標,確定上市板塊和數量,定期通報,年終考核。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區考核部門統籌做好考核工作。
(四)強化監督管理。申請政策獎勵和扶持的對象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和憑證,一旦發現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騙取政策資金的,永久取消其申請獎勵、補貼的資格,責令退回已兌現的資金,并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本意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本意見由區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解釋,區政府已出臺企業上市獎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國家、省、市政策如有變化,本意見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