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15/2025-00010 | 分 類 |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的通知 | ||
文 號 | 海政規發〔2025〕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的通知
海政規發〔2025〕1號
關于印發《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崗埠農場,云臺農場,區各有關單位,高新區各園區辦、各中心、各有關單位:
《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已經區十九屆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認真組織實施。
海州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海州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體旅聯動提振消費的激勵措施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4〕18號)、《關于鞏固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進一步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蘇辦發〔2024〕18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擴大產品供給、拓展消費場景,推動文體旅融合發展,以文體旅消費助推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有關措施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支持舉辦大型演唱會。對主辦單位引進演唱會,按每站累計售票人次予以獎勵。每站累計售票超過3萬人次,予以60萬元獎勵。
(二)支持舉辦大型音樂節。對主辦單位引進音樂節,按每站累計售票人次予以獎勵。每站累計售票人次3萬-5萬人次的,予以60萬元獎勵。超過5萬人次的,予以80萬元獎勵。
(三)支持有影響力的大型體育賽事。對主辦單位開展有較大影響力的體育賽事,予以支持。1.品牌賽事。對山地自行車、橄欖球、乒乓球、羽毛球、籃球、足球、擊劍、技巧項目,按參賽人數200-500人、500人以上兩個檔位,分別予以5萬元、10萬元獎勵。2.路跑賽事。按參賽人數2000-5000人、5000人以上兩個檔位,分別予以10萬元、20萬元獎勵。3.商業性賽事。按單場賽事售票數分800-1500人、1500人以上兩個檔位,分別予以5萬元、10萬元獎勵。
(四)支持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創作及演出。對主辦單位投資創作與海州歷史文化、風土人情等元素相關的優秀劇目,平均售票上座率達70%以上的,按累計售票人次予以獎勵。累計售票人次2000-4000人次的,予以5萬元獎勵;4000-6000人次的,予以8萬元獎勵;6000人次以上的,予以10萬元獎勵。
二、其他事項
(一)開展“免申即享”“直達快享”。優化申報流程,簡化審批手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主動開展惠企政策兌付。文件有效期截止后,區級主管部門對初審符合獎勵條件的項目牽頭組織集體審議,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撥付流程,將資金直接發放企業。
(二)主管部門將不定期對獎勵涉及的票務銷售、上座率等情況進行核查,對發現以各種形式弄虛作假、套取獎勵等行為,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政策措施由海州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資金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同一事項或項目符合本政策措施中多個獎勵范圍的或者區級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獎勵。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對文件生效后由相關管理部門新批準或新備案的上述項目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