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6719-5/2021-00158 | 分 類 | / |
發布機構 | 海州 | 發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海州區創建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區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海州區創建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區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讀
2021年2月8日,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海州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海政辦發〔2021〕11號)。現就文件精神進行以下解讀:
一、該政策出臺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15號)精神,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提升文旅消費對社會經濟發展的貢獻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實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推出系列文旅消費措施。制定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激勵舉措,開通旅游直通車,串聯全區重要交通樞紐、重要旅游景區、重點商業街區,實現景區交通無縫對接。強化智慧景區建設,加大孔望山、桃花澗和民主路智慧景區建設力度,在實現智慧票務、智慧停車基礎上,增加自動語音講解、一站式服務等功能,推廣景區門票預約制度,推進景區實行門票和景交車票一票制。繼續執行重點景區彈性門票制度,實行淡旺季票價和非周末促銷價,落實淡季景區全免費政策,落實特殊人群門票減免政策。發放連云港旅游消費券、海州旅游消費券等,組織城市近郊旅游,實施旅游年票智能化提升,發揮旅游年票的旅游通票功能,大力推進旅游便民惠民。持續開展文化惠民活動,依托傳統節日,籌劃“文旅海州·燃動全城”系列活動、“我和我的祖國”廣場文化活動等;深挖文化優勢,廣泛開展孔子文化旅游節、海州區非遺文創節等文化惠民活動。結合群眾性文藝作品創作展演,每年舉辦“文化旅游消費季”活動,廣泛宣傳、發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文旅產業支持力度,組建文化和旅游金融事業服務團隊,在符合國家《金融法》規定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設計特色金融產品,向文旅行業單位提供全覆蓋、一站式金融服務,并在貸款定價、融資期限、服務收費等方面給予優惠和傾斜,服務文旅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
(二)擴大文旅消費產品供給。推動文化演藝單位(機構)深挖海州特色文化資源,采取合作、引進等方式,打造主題鮮明、地域特色濃郁、具有消費潛力的旅游演藝產品;引導鼓勵旅游景區等文化旅游場所合理增加參與度高、體驗性強的文旅融合消費項目,舉辦“文創海州”文化旅游商品及城市伴手禮創意設計大賽等,加大海州區特色旅游文創商品開發和營銷力度;每年引進高端文化產品,加大優質文旅消費產品供給。推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創建,鼓勵利用老舊廠房開設文化和旅游消費場所,落實土地等對文旅開發方面的支持政策,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高品位文旅消費集聚區和文旅特色示范街區;建設一批與自駕游、休閑度假相適應的租賃式公寓、租賃式旅游車輛等文旅服務項目;依托美麗鄉村建設,設計鄉村旅游精品路線,規范旅游民宿市場,引導推動高星級旅游民宿建設;打造一批高等級綠色旅游酒店和文化主題酒店。
(三)培育文旅消費新業態。持續推進“一心兩核三軸”全域旅游格局構建,打造環錦屏山景區和海州古城歷史文化街區,立足錦屏磷礦近現代礦業發展歷史脈絡,創建錦屏磷礦文旅綜合體。支持旅游業創新、融合發展,著力發展自駕車旅居車旅游、工業旅游、體育旅游、康養旅游、古城游、網紅“打卡游”等新業態旅游產品。促進民俗風情、傳統演藝、民間特色產品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進駐景區、文化街區。鼓勵借助5G技術,打造虛擬和現實相結合的新一代沉浸式體驗型文旅消費業態,指導支持景區編排東夷祭祀等實景演義項目,發揮會展、節慶活動的引領作用,引導文旅行業單位積極參與,創新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支持舉辦大型電競賽事,鼓勵電競企業和旅游度假區合作開發休閑度假電競產品。
(四)提高文旅消費便捷程度。推進智慧文旅平臺建設,大力發展智慧旅游,不斷提升全區3A級以上景區智慧化程度,實現實時監測、科學引導、智慧服務。推動實施移動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大力推廣移動互聯網新興支付方式;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費場所移動支付覆蓋度,優先部署5G通信網絡。引導演出、文化娛樂、景區景點等場所廣泛應用互聯網售票、二維碼驗票,鼓勵使用移動支付。鼓勵把文化旅游消費嵌入各類消費場所,依托社區生活綜合服務中心、城鄉便民消費服務中心等打造群眾身邊的文旅消費網點。鼓勵依法依規對傳統演出場所和文博場館進行設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飲區、觀眾休息區、文創產品展示售賣區、書店等。繼續優化“旅游惠海州”惠民平臺,有效整合海州旅游公交線路,建設區級游客集散中心和10家旅游咨詢服務中心,做好旅游交通換乘服務和咨詢服務。強化導游員培訓管理,培養國家金牌導游,并對金牌導游進行表彰獎勵。
(五)構建文旅消費便利化體系。依托海州區位優勢和友城資源,積極組織旅游推介。整合現有文旅資源,創新宣傳和營銷模式,綜合利用傳統媒體以及抖音、微博等新媒體,對海州進行立體營銷推廣。完善提升景區景點、文博場館、餐飲住宿、娛樂購物、車站碼頭等場所多語種服務水平。推進高鐵旅游發展,逐步完善與連云港站相配套的購物、娛樂、餐飲、住宿等相關綜合服務功能,鼓勵開發面向高鐵到達地區游客的旅游路線、旅游演藝和特色商品,進一步做大文旅市場。完善投融資環境,鼓勵銀行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在文旅消費集聚區設立分支機構,積極探索入境游客移動支付方案,提高游客消費便利性,構建旅游便利化體系。
(六)促進假日和夜間消費。推進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單位與職工結合工作安排和個人需要,靈活合理安排帶薪年休假。研究把握節假日及高峰期旅游消費規律,強化出行預警,加強高速公路和景區道路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運力,及時發布景區游客信息。鼓勵景區景點、消費商圈周邊機關事業單位在旅游高峰期協助提供停車便利。大力發展夜游經濟,提升傳統商貿業,重點開發夜間文旅產品、項目和消費活動,做響做靚“孔子文化旅游節”等文旅品牌,推行“夜生活首席執行官”制度。鼓勵有條件的旅游景區在保證安全、避免擾民的情況下開展夜間游覽服務,豐富夜間文化演出市場,豐富文旅街區的夜間餐飲、購物、演藝等服務;策劃打造夜間演藝文旅項目,支持打造“港城小戲臺”“非遺小劇場”等特色夜間文旅精品展演舞臺,營造出市民和游客可觸可感的文旅消費場景,重點打造鹽河巷、民主路、海州古城夜間消費集聚區,激發夜間文旅消費潛力。開發一條經典夜游線路。優化夜間交通環境和城市管理,科學制定文旅消費集聚區周邊公共交通運營時間和周邊停車位管理。
(七)加大文旅市場監督檢查。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文化娛樂和旅游設施質量安全監管,督促旅行社使用合法合規的客運車輛,打擊各類涉文涉旅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充分發揮文化和旅游相關行業協會作用,引導行業自律規范發展。健全行業相關標準和信用體系,完善旅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紅黑名單”管理機制,推進守法誠信褒獎和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落地,著力保障文化旅游行業單位的服務質量,為守信的單位和個人提供更加便利和優惠的旅游服務,提升文旅消費者的滿意度。